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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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主要从事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和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目前项目地块属权及责任主体为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项目地块属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峨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示的《关于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规划情况确认的函》,确定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为地块后期合理、安全利用提供依据,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委托四川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将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情况编制了《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占地面积*m2,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有生产设备已拆除,主要建(构)筑物在现场保留;通过对地块用地历史、污染源识别和分析,结合现场污染痕迹分布情况,判断地块土壤存在污染可能,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识别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包括乳化炸药制药工房、乳化炸药装药工房、硝酸铵水溶液罐区、改性铵油炸药制药工房、磷酸库房、氯化钾库房、危废暂存间、中转库和筛药房等区域;结合地块历史原辅料使用情况,识别地块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铅、汞、砷、锑)、2,4二硝基*苯、2,6二硝基*苯、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

三、调查结论

(1)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因此,地块内土壤检测点按照建设用地规划用途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土壤样品pH值平均值为8.24,pH最大值为8.4,最小值为7.2。土壤样品的pH值在7.2~8.4之间,呈中性。

根据2024年4月17日检测结果和2024年7月30日补充检测结果,土壤各检测点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标,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的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

(2)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地下水无污染。

(3)地表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地表水无污染。

(4)地块遗留固废检测项目中所测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标,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监测点位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值要求,不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二类用地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 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地址: (略) 双流区天府新区新兴工业园天科创造产业基地

联 系 人:侯工

联系电话:*

,四川

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主要从事胶状乳化炸药生产和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目前项目地块属权及责任主体为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项目地块属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峨边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示的《关于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规划情况确认的函》,确定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为地块后期合理、安全利用提供依据,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此,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委托四川 (略) 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将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情况编制了《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占地面积*m2,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有生产设备已拆除,主要建(构)筑物在现场保留;通过对地块用地历史、污染源识别和分析,结合现场污染痕迹分布情况,判断地块土壤存在污染可能,需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调查;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识别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包括乳化炸药制药工房、乳化炸药装药工房、硝酸铵水溶液罐区、改性铵油炸药制药工房、磷酸库房、氯化钾库房、危废暂存间、中转库和筛药房等区域;结合地块历史原辅料使用情况,识别地块特征污染物有重金属(铅、汞、砷、锑)、2,4二硝基*苯、2,6二硝基*苯、石油烃(C10-C40)等污染物。

三、调查结论

(1)根据《峨边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项目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09)中的娱乐用地(0903)。因此,地块内土壤检测点按照建设用地规划用途第二类用地进行评价。土壤样品pH值平均值为8.24,pH最大值为8.4,最小值为7.2。土壤样品的pH值在7.2~8.4之间,呈中性。

根据2024年4月17日检测结果和2024年7月30日补充检测结果,土壤各检测点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标,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二类用地的污染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不存在污染。

(2)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地下水无污染。

(3)地表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2017)中Ⅳ类标准,地表水无污染。

(4)地块遗留固废检测项目中所测的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但未超标,六价铬、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土壤监测点位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值要求,不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满足第二类用地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等相关要求,现将《四川 (略) 峨边分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 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地址: (略) 双流区天府新区新兴工业园天科创造产业基地

联 系 人: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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