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变更
办公楼变更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办公楼(变更)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
单体名称: | 办公楼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本次报审项目为 (略) 项目规划总平图和办公楼图纸变更,上版总图于2023年11月29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上版办公楼图纸于2024年5月27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本次报审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书、土地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面方案 1、总平面资料:总平面CAD图、CPI文件等、已加具镇街意见的给排水方案图、 (略) 专篇资料等; 2、变更内容: 1、指标方面 (1)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0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 调整绿地范围,变更绿地率。 3、 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数量不变。 4、 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一侧增设设备水池。 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调整。 6、 设计单位变更为广东 (略) 三、单体方案 1、单体方案:单体CAD图、CPI文件等; 2、变更内容 1、本次变更不涉及单体指标,无需重新发证。 2、首层至五层变更电井位置。 3、三层至五层新增轻质隔墙(位置详见平面图纸)。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2024年10月08日 |
本局收到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9月24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08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办公楼(变更)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单体名称:办公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本次报审项目为 (略) 项目规划总平图和办公楼图纸变更,上版总图于2023年11月29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上版办公楼图纸于2024年5月27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本次报审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书、土地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面方案 1、总平面资料:总平面CAD图、CPI文件等、已加具镇街意见的给排水方案图、 (略) 专篇资料等; 2、变更内容: 1、指标方面 (1)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0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 调整绿地范围,变更绿地率。 3、 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数量不变。 4、 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一侧增设设备水池。 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调整。 6、 设计单位变更为广东 (略) 三、单体方案 1、单体方案:单体CAD图、CPI文件等; 2、变更内容 1、本次变更不涉及单体指标,无需重新发证。 2、首层至五层变更电井位置。 3、三层至五层新增轻质隔墙(位置详见平面图纸)。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收件编号: | 三水*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办公楼(变更) |
项目地点: |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
单体名称: | 办公楼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本次报审项目为 (略) 项目规划总平图和办公楼图纸变更,上版总图于2023年11月29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上版办公楼图纸于2024年5月27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本次报审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书、土地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面方案 1、总平面资料:总平面CAD图、CPI文件等、已加具镇街意见的给排水方案图、 (略) 专篇资料等; 2、变更内容: 1、指标方面 (1)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0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 调整绿地范围,变更绿地率。 3、 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数量不变。 4、 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一侧增设设备水池。 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调整。 6、 设计单位变更为广东 (略) 三、单体方案 1、单体方案:单体CAD图、CPI文件等; 2、变更内容 1、本次变更不涉及单体指标,无需重新发证。 2、首层至五层变更电井位置。 3、三层至五层新增轻质隔墙(位置详见平面图纸)。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2024年10月08日 |
本局收到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9月24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08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办公楼(变更)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南侧地块二
单体名称:办公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本次报审项目为 (略) 项目规划总平图和办公楼图纸变更,上版总图于2023年11月29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上版办公楼图纸于2024年5月27日办理审批(收件编号:三水*),本次报审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形式,经审核,情况如下: 一、资料方面: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书、土地证、施工图、立项批文、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电子报批经济技术指标表。 二、总平面方案 1、总平面资料:总平面CAD图、CPI文件等、已加具镇街意见的给排水方案图、 (略) 专篇资料等; 2、变更内容: 1、指标方面 (1)变更前: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1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变更后: 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基底面积*.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8平方米、建筑密度38.41%、容积率1.99、绿地率10.0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4.9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4.98%; 2、 调整绿地范围,变更绿地率。 3、 调整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数量不变。 4、 厂房一、厂房二、厂房四一侧增设设备水池。 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作相应调整。 6、 设计单位变更为广东 (略) 三、单体方案 1、单体方案:单体CAD图、CPI文件等; 2、变更内容 1、本次变更不涉及单体指标,无需重新发证。 2、首层至五层变更电井位置。 3、三层至五层新增轻质隔墙(位置详见平面图纸)。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 (略) 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 (略) 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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