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
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对《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贞 *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鑫斌*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进 *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富宁县委员会党校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 (略)
监测单位:云南壮达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现将《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对《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中共富宁县委党校整体异地新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及监测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贞 *
2、验收调查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鑫斌*
3、监测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王 进 *
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富宁县委员会党校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云南 (略)
监测单位:云南壮达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备注: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云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