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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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的批复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址论证报告>批复的请示》(浦建发〔2024〕58 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于漳浦县赤土乡西洋村与下宫村交界地块,位于眉力水库南面约1.8公里。

二、请你局尽快启动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使项目的实施合法化和规范化。

三、尽快启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下水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注重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

四、鉴于地下文物埋藏具有很大不可预见性,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及遗迹现象,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

五、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附件: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

址论证报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址论证报告>批复的请示》(浦建发〔2024〕58 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选址于漳浦县赤土乡西洋村与下宫村交界地块,位于眉力水库南面约1.8公里。

二、请你局尽快启动地块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法定程序进行报批,使项目的实施合法化和规范化。

三、尽快启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地下水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注重环境保护和环境恢复。

四、鉴于地下文物埋藏具有很大不可预见性,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文物及遗迹现象,建设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文物主管部门。

五、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公众参与。

附件:漳浦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灰渣处理系统工程选

址论证报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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