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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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福 (略)

建设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老厂区位于龙津镇长兴南街十里铺88号,新厂区位于龙津镇城 (略) 1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气枪及配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福 (略)

建设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镇,老厂区位于龙津镇长兴南街十里铺88号,新厂区位于龙津镇城 (略) 18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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