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作出天津市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河 (略) 3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 | (略) 第四十八中学 | (略) 河北区真理道816号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河北审批环评〔2024〕4号 | 2024.9.25 |
附件: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第四十八中学:
你单位呈报的由中环博润(天津) (略)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101-*-89-01-*。
一、 (略) 第四十八中学原校 (略) 河北区王 (略) 42号,原设有15个教学班,仅设置初中3个年级,学生规模为620人,教职工110人。为了缓解区域内对教育资源的需求,该学校拟投资*.75 (略) 河北区真理道816号进行“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本校设有高中3个年级,共36个教学班,学生规模为1800人,教职工133人。本项目建成后原校址不再继续使用。本项目为走读制学校,学校年运行天数为210天。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33%,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防治措施、隔声降噪措施、固废防治措施、排污口规范化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各项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落实废水处理措施,做好废水的环保管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好隔声减振等各项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4、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等的收集、暂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
营运期:
1、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废水收集和治理措施,做好废水的环保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认真履行危废管理责任,做好危废转运记录。
5、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异味控制,杜绝异味扰民。
6、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 (略) 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8、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9、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59-2018)
5、《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7、《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4a类
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
4类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2、《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13、《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1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
15、《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河 (略) 3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 | (略) 第四十八中学 | (略) 河北区真理道816号 | 中环博润(天津) (略) | 河北审批环评〔2024〕4号 | 2024.9.25 |
附件: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第四十八中学:
你单位呈报的由中环博润(天津) (略)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代码:2101-*-89-01-*。
一、 (略) 第四十八中学原校 (略) 河北区王 (略) 42号,原设有15个教学班,仅设置初中3个年级,学生规模为620人,教职工110人。为了缓解区域内对教育资源的需求,该学校拟投资*.75 (略) 河北区真理道816号进行“ (略) 第四十八中学迁址重建工程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本校设有高中3个年级,共36个教学班,学生规模为1800人,教职工133人。本项目建成后原校址不再继续使用。本项目为走读制学校,学校年运行天数为210天。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0.33%,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防治措施、隔声降噪措施、固废防治措施、排污口规范化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过程和运行过程中应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1、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各项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落实废水处理措施,做好废水的环保管理。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落实好隔声减振等各项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4、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等的收集、暂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
营运期:
1、落实废气治理设施,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落实废水收集和治理措施,做好废水的环保管理,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避免二次污染。认真履行危废管理责任,做好危废转运记录。
5、严格环境风险管理,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并定期组织员工演练。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加强异味控制,杜绝异味扰民。
6、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按照相关技术要求, (略) 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8、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9、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之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0、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该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059-2018)
5、《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7、《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4a类
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
4类
1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2、《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13、《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14、《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
15、《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
2024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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