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城关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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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城关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常态化做好全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临泉县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监管和重点时段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在全街道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包含落叶、荒草等)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其中午收(5月25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1月10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精准还田,推进秸秆收储和产业化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坚决打赢全年卫星“零火点”翻身仗,力争全年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讲、网络推送等方式,宣传大气、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 (略) 段、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标语、横幅、告知书、流动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禁烧工作氛围,同时防止噪声污染。村(社区)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焚烧秸秆承诺书》增强村民秸秆禁烧意识。推广综合利用领域典型案例,普及生产知识和技术,同时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二)紧盯离田收储。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与测算情况,科学配备收割机、新型粉碎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旋耕机等设备。成立服务组织,及时调度农机帮助困难群众做好收割、粉碎、秸秆还田、清运和播种等工作。抓好收割环节管控,加强农业机械和农业操作人员规范管理,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并明确专人督促落实。强化秸秆清理,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严格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 (略) 周边,从源头管控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组建应急队(略),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守,每个自然村都要配备必要的旋耕机等应急处置机械。要强化“蓝天卫士”等监控手段,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发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采取设置禁烧隔离带、灭茬旋耕等方式灭火,20分钟内灭掉火源。

(四)抓好秸秆利用。每个村(社区)原则上至少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专门用于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及时清运散落在田边、沟边、路边的秸秆,防止造成污染。构建新型秸秆收储利用模式,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五化”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要强化秸秆堆场建设和日常监管,规范秸秆收储体系场地建设,根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置秸秆收储场,场区平坦、不积水;场地周围应建有围栏或围墙;秸秆堆场地面要进行防渗、防潮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地面进行硬化;秸秆堆场要保证通风散热,规范化设置防雨防潮防火设施。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办、环保办等部门要对街道内所有秸秆堆场定期开展环境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五)严格火点核定。 (略) 定期推送卫星遥感监测的热异常点(火点)信息,收到热异常点(火点)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县禁烧办会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一律认定为火点。

对在午收、秋收禁烧重点时间段出现的“第一把火”,各派出所、环保办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依法给予处罚,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禁烧办负责统筹调度工作。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网格员是具体责任人。

2.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3个督查组。督查组对各村(社区) (略) 格化监管制度和蓝天卫士系统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火点信息现场核查;办公室对信息报告制度、火点核销、秸秆综合利用、反馈情况等进行核实。

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落实秸秆禁烧的工作职责;街道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街道督查组负责对村(社区)履行秸秆禁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暗访监督;街道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街道中心校负责中小学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及时将《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到全街道学生家长手中;街道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因露天焚烧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阻碍禁烧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街道财政所负责相关资金监管保障工作;街道农业服务站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指导秸秆收储场防火,落实农机托管工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建成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街道应急办负责牵头调查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 (略) 格化包保责任

1.各乡村(社区)要统筹人力、物资保障, (略) 格化包保责任。建立属 (略) (略) 络。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劳力缺乏、经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化解抢收抢种期间秸秆清运离田问题, (略) 建成区、 (略) 、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粮库、林地和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特别是与河南省交界的行政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

2.各乡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蓝天卫士端安装使用, (略) 格化监管人员要全员安装蓝天卫士,对蓝天卫士通报的火点信息要在半小时内处置,并反馈现场处理照片。

(三)资金保障

新购置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打捆机械等农机设备,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为常态化做好全街道2024年秸秆禁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临泉县202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常态化监管和重点时段集中攻坚相结合的模式,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在全街道范围内对农作物秸秆(包含落叶、荒草等)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持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其中午收(5月25日至7月20日)、秋收(9月20日至11月10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精准还田,推进秸秆收储和产业化利用,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坚决打赢全年卫星“零火点”翻身仗,力争全年实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广泛深入宣传。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讲、网络推送等方式,宣传大气、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在 (略) 段、重点时段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标语、横幅、告知书、流动广播等方式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禁烧工作氛围,同时防止噪声污染。村(社区)可采用与农户签订《拒绝焚烧秸秆承诺书》增强村民秸秆禁烧意识。推广综合利用领域典型案例,普及生产知识和技术,同时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曝光力度,让全社会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焚烧秸秆、随意倾倒秸秆的危害,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

(二)紧盯离田收储。各村(社区)要根据摸底与测算情况,科学配备收割机、新型粉碎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打捆机、旋耕机等设备。成立服务组织,及时调度农机帮助困难群众做好收割、粉碎、秸秆还田、清运和播种等工作。抓好收割环节管控,加强农业机械和农业操作人员规范管理,留茬高度不超过10厘米,并明确专人督促落实。强化秸秆清理,加强离田秸秆跟踪管理,严格落实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林、离沟塘河,集中堆放),做好“五边”(村边、田边、路边、沟边、林边)清理工作。确保离田秸秆及时收储至各堆放转运点,严禁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 (略) 周边,从源头管控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造成水体污染。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组建应急队(略),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守,每个自然村都要配备必要的旋耕机等应急处置机械。要强化“蓝天卫士”等监控手段,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火情,能够及时发现,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采取设置禁烧隔离带、灭茬旋耕等方式灭火,20分钟内灭掉火源。

(四)抓好秸秆利用。每个村(社区)原则上至少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专门用于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及时清运散落在田边、沟边、路边的秸秆,防止造成污染。构建新型秸秆收储利用模式,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等“五化”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要强化秸秆堆场建设和日常监管,规范秸秆收储体系场地建设,根据用地地势地形合理布置秸秆收储场,场区平坦、不积水;场地周围应建有围栏或围墙;秸秆堆场地面要进行防渗、防潮处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地面进行硬化;秸秆堆场要保证通风散热,规范化设置防雨防潮防火设施。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安全生产办、环保办等部门要对街道内所有秸秆堆场定期开展环境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五)严格火点核定。 (略) 定期推送卫星遥感监测的热异常点(火点)信息,收到热异常点(火点)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县禁烧办会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一律认定为火点。

对在午收、秋收禁烧重点时间段出现的“第一把火”,各派出所、环保办要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依法给予处罚,全力形成禁烧秸秆的高压态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由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街道禁烧办负责统筹调度工作。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网格员是具体责任人。

2.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3个督查组。督查组对各村(社区) (略) 格化监管制度和蓝天卫士系统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火点信息现场核查;办公室对信息报告制度、火点核销、秸秆综合利用、反馈情况等进行核实。

3.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落实秸秆禁烧的工作职责;街道宣传办负责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街道督查组负责对村(社区)履行秸秆禁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暗访监督;街道环保办负责秸秆禁烧统筹调度工作;街道中心校负责中小学秸秆禁烧的宣传工作,及时将《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送到全街道学生家长手中;街道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因露天焚烧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阻碍禁烧监督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的行为;街道财政所负责相关资金监管保障工作;街道农业服务站负责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离田工作,开展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指导秸秆收储场防火,落实农机托管工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建成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街道应急办负责牵头调查因焚烧秸秆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 (略) 格化包保责任

1.各乡村(社区)要统筹人力、物资保障, (略) 格化包保责任。建立属 (略) (略) 络。坚持点位布控、分片包干、轮班作业、全天驻守、组建应急队、派出流动哨等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劳力缺乏、经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化解抢收抢种期间秸秆清运离田问题, (略) 建成区、 (略) 、国省道两侧以及自然保护区、粮库、林地和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禁烧重点区域特别是与河南省交界的行政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

2.各乡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蓝天卫士端安装使用, (略) 格化监管人员要全员安装蓝天卫士,对蓝天卫士通报的火点信息要在半小时内处置,并反馈现场处理照片。

(三)资金保障

新购置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秸秆打捆机械等农机设备,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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