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M电解水制氢催化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PEM电解水制氢催化剂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海 (略) 160号68号楼102、103室
公示时间:2024-09-30
受理时间:2024-09-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不设食堂、锅炉等。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废气均在通风橱内和集气罩下进行,经独立风管引至二层楼顶经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11m;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三次后的清洗废水、水浴锅清洗废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一同排入北京京仪 (略) 化粪池, (略) (略) 最终排入北京 (略) 稻香湖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设备、通风橱及风机等,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及风机加装隔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固体废物: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制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催化剂中含有稀有的贵金属材料铱和钌,由专业贵金属提炼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柜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郑天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谱尼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建设地点: (略) 海 (略) 160号68号楼102、103室
公示时间:2024-09-30
受理时间:2024-09-1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本项目不设食堂、锅炉等。本项目实验过程产生废气均在通风橱内和集气罩下进行,经独立风管引至二层楼顶经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11m;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器皿三次后的清洗废水、水浴锅清洗废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一同排入北京京仪 (略) 化粪池, (略) (略) 最终排入北京 (略) 稻香湖再生水厂集中处理;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设备、通风橱及风机等,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及风机加装隔音罩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固体废物: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交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制纯水设备定期更换的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催化剂中含有稀有的贵金属材料铱和钌,由专业贵金属提炼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柜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郑天佑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谱尼 (略)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 (略)
北京
北京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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