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拟对精电河源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精电(河源)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源 (略) 163号3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2-#
传 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精电(河源)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精电(河源)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源城区源南镇河源大道南128号 |
项目概况: | 精电(河源) (略) 拟于原有项目的N2生产大楼1、3、4楼内新增TFT模组、车载显示器等产品生产线,项目不增加厂区占地及建筑面积,即项目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次扩建项目拟增产TFT模组#片/年、车载显示器#片/年。即扩建后全厂年产液晶显示片3.5亿片/年、TFT模组#片/年、车载显示器#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加强车间通风,项目焊接、TFT模组生产线涂胶、UV激活及车载显示器生产点胶、贴合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邦定生产线点胶、风干固化、擦拭清洁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引至22米高空排放;TFT模组生产线擦拭清洁及高温固化有机废气、车载显示器生产线装配擦拭清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再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并联处理,处理后由同个排气筒DA006引至22米高空排放。(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一同依托现有项目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和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源城区 (略) 进行受理公告。 |
2024年9月25日
根据精电(河源)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源 (略) 163号3楼,邮编:#
联系电话:0762-#
传 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精电(河源)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精电(河源)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源城区源南镇河源大道南128号 |
项目概况: | 精电(河源) (略) 拟于原有项目的N2生产大楼1、3、4楼内新增TFT模组、车载显示器等产品生产线,项目不增加厂区占地及建筑面积,即项目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次扩建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本次扩建项目拟增产TFT模组#片/年、车载显示器#片/年。即扩建后全厂年产液晶显示片3.5亿片/年、TFT模组#片/年、车载显示器#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加强车间通风,项目焊接、TFT模组生产线涂胶、UV激活及车载显示器生产点胶、贴合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邦定生产线点胶、风干固化、擦拭清洁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4引至22米高空排放;TFT模组生产线擦拭清洁及高温固化有机废气、车载显示器生产线装配擦拭清洁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再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并联处理,处理后由同个排气筒DA006引至22米高空排放。(2)废水: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 (略) (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喷淋废水、清洗废水)一同依托现有项目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和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在源城区 (略) 进行受理公告。 |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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