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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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8日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二期洗煤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

通讯地址:新疆 (略) 行政服务中心522

邮编:*

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二期洗煤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环评单位:新疆绿 (略)

建设地点: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炭窑产业园

主要内容:

建设一条*吨/年洗选生产线,配套建设洗煤浮选车间、压滤车间、精煤仓、原煤库等公辅工程。

环境治理设施: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料煤、精煤均在封闭式厂房内储存,在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卸料区采用入地式煤坑,禁止野蛮卸车,装卸过程加大喷淋水量,减少起尘量;原煤卸载及筛分破碎工段均在全封闭的原煤储煤库中进行,在原煤筛分破碎工段设置一个集气罩,并采取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排放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料煤、精煤、中煤均由密闭皮带输送;加强企业员工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制定管理制度,全 (略) 硬化,设专人负责全厂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限行,加盖篷布,禁止无防尘设施车辆运输;加强管理,规范运输车辆装卸,禁止野蛮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洗煤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

废机油暂存于现有项目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中,经过滤后继续用于润滑油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2)一般固体废物

煤矸石和沉淀池底泥清运至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煤矸石制多孔砖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煤泥 (略) 日胜 (略) 综合利用;废铁屑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厂区设置防火间距、消防救援通道,严禁烟火,在存放点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操作、控制运行的生产机械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机械挤压等事故发生;定期巡检,排除一切引发火灾的因素;废机油发生泄漏后,及时用沙土吸收,防止扩散,待事故解除后,吸附的废油、被侵蚀沙土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要求进行防渗,杜绝各设备跑冒滴漏,洗煤厂建设2座浓缩池(一备一用)和2座事故池(250m3/座),充分保证煤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3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精煤车间、压滤车间、洗煤浮选车间、沉淀池、浓缩池、循环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其余部位为简单防渗区,仅进行地面硬化。

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二期洗煤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

通讯地址:新疆 (略) 行政服务中心522

邮编:*

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二期洗煤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环评单位:新疆绿 (略)

建设地点: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石炭窑产业园

主要内容:

建设一条*吨/年洗选生产线,配套建设洗煤浮选车间、压滤车间、精煤仓、原煤库等公辅工程。

环境治理设施: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原料煤、精煤均在封闭式厂房内储存,在厂房内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卸料区采用入地式煤坑,禁止野蛮卸车,装卸过程加大喷淋水量,减少起尘量;原煤卸载及筛分破碎工段均在全封闭的原煤储煤库中进行,在原煤筛分破碎工段设置一个集气罩,并采取袋式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4排放标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原料煤、精煤、中煤均由密闭皮带输送;加强企业员工的环保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制定管理制度,全 (略) 硬化,设专人负责全厂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 (略) 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限行,加盖篷布,禁止无防尘设施车辆运输;加强管理,规范运输车辆装卸,禁止野蛮作业。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洗煤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压滤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产噪设备,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对大功率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管道和风机口采用软连接、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加强厂区绿化。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

废机油暂存于现有项目5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中,经过滤后继续用于润滑油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2)一般固体废物

煤矸石和沉淀池底泥清运至新疆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三师红山农场海天利民 (略) 煤矸石制多孔砖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煤泥 (略) 日胜 (略) 综合利用;废铁屑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厂区设置防火间距、消防救援通道,严禁烟火,在存放点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操作、控制运行的生产机械时,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机械挤压等事故发生;定期巡检,排除一切引发火灾的因素;废机油发生泄漏后,及时用沙土吸收,防止扩散,待事故解除后,吸附的废油、被侵蚀沙土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要求进行防渗,杜绝各设备跑冒滴漏,洗煤厂建设2座浓缩池(一备一用)和2座事故池(250m3/座),充分保证煤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产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关键部位均设置视频监控设施,作为厂区日常监管手段,要求最少储存3个月视频资料。厂内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队*的建设,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要求,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在布置上按照污染物泄漏的可能,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根据不同的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事故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一般防渗区为精煤车间、压滤车间、洗煤浮选车间、沉淀池、浓缩池、循环水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1×10-7厘米/秒;其余部位为简单防渗区,仅进行地面硬化。

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杜绝厂区内有事故性排放点源的存在,减少环境风险,保护项目区地下水资源;落实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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