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国土储#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宿国土储#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共两个地块,分别为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位于汴北佳苑小区内,因规划建设小区前未将该地块纳入征地范围,现已建设成居民用地,需要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 (略) 埇 (略) 东侧,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已完成建设,该学校为周边汴河小镇居民区配套建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建设,现对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占地面积96.95m2(0.1454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北纬33.#°,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自2016年开始建设居民小区汴北佳苑,约2020年配套设施建设完成至今。
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占地面积#m2(70.8750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北纬33.#°,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主要为农用地,约2017年年底在地块西南侧建设汴河小区工程部,其他区域均为农用地,2019年地块内西侧开始建设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约2022年建设完成,地块内东侧正在建设操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R),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用途变更属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围,因此,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地块,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后建设居住用地,位于汴北佳苑小区中;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
地,后规划为中小学用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两个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对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进行现场土壤快筛监测,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土壤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后续 (略) 校用地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共两个地块,分别为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位于汴北佳苑小区内,因规划建设小区前未将该地块纳入征地范围,现已建设成居民用地,需要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 (略) 埇 (略) 东侧,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内九年一贯制学校已完成建设,该学校为周边汴河小镇居民区配套建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意建设,现对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占地面积96.95m2(0.1454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北纬33.#°,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自2016年开始建设居民小区汴北佳苑,约2020年配套设施建设完成至今。
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占地面积#m2(70.8750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北纬33.#°,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主要为农用地,约2017年年底在地块西南侧建设汴河小区工程部,其他区域均为农用地,2019年地块内西侧开始建设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约2022年建设完成,地块内东侧正在建设操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R),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由农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A33),用途变更属于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范围,因此,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的地块,宿国土储2023-406#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后建设居住用地,位于汴北佳苑小区中;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
地,后规划为中小学用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两个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对宿州汴河小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进行现场土壤快筛监测,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土壤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后续 (略) 校用地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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