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远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废循环利用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宜昌远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固废循环利用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昌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宜昌 (略) 固废循环利用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迁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嫘祖镇窑河村三组,总占地面积*.97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5%。本项目设置一条年产*吨机制砂的建筑砌块原材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块水泥砖的建筑砌块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半封闭式制砂车间、半封闭式制砖车间(其中水泥罐全封闭)、危废暂存点、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堆场、成品堆场以及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在进料口及皮带输送机落料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辅以洒水降尘,其中运输带须采用半密闭式廊道。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辅以喷雾降尘。堆场设置三面围挡, (略) 覆盖物料,同时在主要装卸点安装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料仓仓顶安装袋式除尘器,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砖生产的搅拌工序须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同时采用湿法作业。厂 (略) ,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做好 (略) 硬化,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杜绝随意排放。运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运至周边农田肥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沉淀池、雨水池内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集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内的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根据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9月13日

  宜昌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宜昌 (略) 固废循环利用生产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迁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嫘祖镇窑河村三组,总占地面积*.97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9.5%。本项目设置一条年产*吨机制砂的建筑砌块原材料加工生产线、一条年产*块水泥砖的建筑砌块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为:半封闭式制砂车间、半封闭式制砖车间(其中水泥罐全封闭)、危废暂存点、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堆场、成品堆场以及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等。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应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洒水清扫,以减少扬尘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在进料口及皮带输送机落料点安装喷雾抑尘装置,辅以洒水降尘,其中运输带须采用半密闭式廊道。破碎、筛分工序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辅以喷雾降尘。堆场设置三面围挡, (略) 覆盖物料,同时在主要装卸点安装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料仓仓顶安装袋式除尘器,料仓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水泥砖生产的搅拌工序须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同时采用湿法作业。厂 (略) ,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厂。做好 (略) 硬化,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相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泥浆及含石油类污染物的污水必须经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杜绝随意排放。运营期,生产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运至周边农田肥田。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夜间施工。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回填,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沉淀池、雨水池内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集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厂区内的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根据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4年9月13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