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锦绣外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证照及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关于锦绣外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证照及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福州 (略) 开发建设的锦绣外滩项目(原项目名为“外滩(略)号”)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等部分的施工。
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略)号)。该项目调整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容积率2.(略),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略).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略).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现建设单位为优化项目开发方案向我局申请规划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变更项目名称为“锦绣外滩”;2.根据消防审查意见在总平西南侧增加消防出入口(平时封闭);3.调整1#、2#、3#楼的户型,主要调整各户型空中花园、凸窗、 (略) 、阳台等空间的平面布局,并在阳台、客厅、卧室灯各功能空间外增设水平“隐私挡板”、空中花园侧面增设竖向“隐私挡板”等,方案各相关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对应调整。
以上涉及调整的内容均未建设、未预售,具体调整内容详附件。调整后该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容积率2.7999,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略).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略).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锦绣外滩项目现场、闽侯县 (略) (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略),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略))。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略),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略))。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
福州 (略) 开发建设的锦绣外滩项目(原项目名为“外滩(略)号”)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桩基等部分的施工。
我局于2024年6月21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略)号)。该项目调整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容积率2.(略),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略).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9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略).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现建设单位为优化项目开发方案向我局申请规划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变更项目名称为“锦绣外滩”;2.根据消防审查意见在总平西南侧增加消防出入口(平时封闭);3.调整1#、2#、3#楼的户型,主要调整各户型空中花园、凸窗、 (略) 、阳台等空间的平面布局,并在阳台、客厅、卧室灯各功能空间外增设水平“隐私挡板”、空中花园侧面增设竖向“隐私挡板”等,方案各相关效果图、立面图、剖面图对应调整。
以上涉及调整的内容均未建设、未预售,具体调整内容详附件。调整后该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略).00平方米,容积率2.7999,建筑密度19.98%,绿地率35%;总建筑面积(略).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略).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7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3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略).1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484.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7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55辆。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公示地点:福州日报、锦绣外滩项目现场、闽侯县 (略) (http://**.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略),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略))。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略),地址:闽侯县商务滨江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略))。
附注: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及建筑设计方案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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