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滨海区龙湾工业园B-06-02-a地块新建项目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永兴 (略) 11号,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36.52平方米。该企业拟投资#元,年产80吨压缩机配件、60吨泵配件、15台计量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文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96*381;传真:0577-8696*382
通讯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滨海区龙湾工业园B-06-02-a地块新建项目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永兴 (略) 11号,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36.52平方米。该企业拟投资#元,年产80吨压缩机配件、60吨泵配件、15台计量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文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96*381;传真:0577-8696*382
通讯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滨海区龙湾工业园B-06-02-a地块新建项目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永兴 (略) 11号,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36.52平方米。该企业拟投资#元,年产80吨压缩机配件、60吨泵配件、15台计量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文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96*381;传真:0577-8696*382
通讯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滨海区龙湾工业园B-06-02-a地块新建项目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略) 温州湾新区永兴 (略) 11号,项目建筑面积约为2336.52平方米。该企业拟投资#元,年产80吨压缩机配件、60吨泵配件、15台计量泵。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详见环评文本。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696*381;传真:0577-8696*382
通讯地址: (略) 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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