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片区、麻纱市片区、荣华片区和西门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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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片区、麻纱市片区、荣华片区和西门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函

(略)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你街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片区、 (略) 片区、荣华片 (略)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内容的函》(几江办函〔2024〕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353号)批复可研,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地面改造约#平方米, (略) 改造约4700米, (略) 改造约1800米, (略) 灯135盏、围墙拆除并新建约140米、修树230株、室外栏杆90米、增加健身休闲设施60套、化粪池清掏约200座、增加监控摄像头94套、安装阻车栏杆智能门禁系统23座、增加垃圾中转收运设施25套、厕所改造4座、景观改造,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353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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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你街报来《关于申 (略) 江津区几江街道三九片区、 (略) 片区、荣华片 (略) 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内容的函》(几江办函〔2024〕1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津发改审〔2023〕353号)批复可研,现因项目规划调整,你单位申请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所请,现就有关事宜复函如下:

一、同意将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地面改造约#平方米, (略) 改造约4700米, (略) 改造约1800米, (略) 灯135盏、围墙拆除并新建约140米、修树230株、室外栏杆90米、增加健身休闲设施60套、化粪池清掏约200座、增加监控摄像头94套、安装阻车栏杆智能门禁系统23座、增加垃圾中转收运设施25套、厕所改造4座、景观改造,增加便民服务设施等;

二、该文件与原批复文件(津发改审〔2023〕353号)配套使用,未尽事宜以原批复文件为准。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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