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G21#氨水制备、XII-1#柴油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G21#氨水制备、XII-1#柴油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氢氧化钴处置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内容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G21#氨水制备、XII-1#柴油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中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钦州港区#海大道以东、淡水湾大街以北,中伟南部基地内。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年产#t氨水生产线,氨水储罐、纯水给水依托原有工程;新建1个加油站,可年加0#柴油约480m3(可供厂区内货车加油4000次),设1台25m3的0#柴油罐,并配套2台加油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用地面积: (略) 用地,氨水制备生产区占地面积142.45平方米,建筑面积52.28平方米,柴油加油站罩棚面积192.9平方米。
项目定员:氢氧化镍钴(MHP)生产线新增92人,电积钴工序新增44人,合计新增136人。
生产制度: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氨水制备生产线定员8人、加油站定员4人。生产线生产运行体制按三班制连续生产,年生产天数330天,年工作日时间7920小时。
排污许可证:项目已于2024年8月15日办理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廖多乐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报告:
自主验收意见: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氢氧化钴处置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内容及自主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西中伟新能源项目一期G21#氨水制备、XII-1#柴油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中 (略)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 (略) 钦州港区#海大道以东、淡水湾大街以北,中伟南部基地内。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条年产#t氨水生产线,氨水储罐、纯水给水依托原有工程;新建1个加油站,可年加0#柴油约480m3(可供厂区内货车加油4000次),设1台25m3的0#柴油罐,并配套2台加油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用地面积: (略) 用地,氨水制备生产区占地面积142.45平方米,建筑面积52.28平方米,柴油加油站罩棚面积192.9平方米。
项目定员:氢氧化镍钴(MHP)生产线新增92人,电积钴工序新增44人,合计新增136人。
生产制度: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氨水制备生产线定员8人、加油站定员4人。生产线生产运行体制按三班制连续生产,年生产天数330天,年工作日时间7920小时。
排污许可证:项目已于2024年8月15日办理完成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0月28日,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廖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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