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发改〔2024〕43号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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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发改〔2024〕43号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隆发改〔2024〕43号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4-05-13 16:5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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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立项建设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同意建设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江同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综合楼改造(原村部大楼)建筑面积约439.68㎡,文化广场舞台(原戏台)改造建筑面积约56.59㎡,餐厅改造建筑面积约146.82㎡;新建景观驿站(生态停车场)1处约240㎡, (略) 约160㎡,钓鱼台约130㎡,环湖绿道约1520㎡,景观凉亭3座约24㎡等;新建露营广场约1470㎡,公共卫生间35㎡,人行步道及室外台阶约610㎡,景观灯218盏,购置成品垃圾分类亭3个、附属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及美化周边环境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6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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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16:50 来源: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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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请求立项建设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同意建设者保乡江同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5-#-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者保乡江同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综合楼改造(原村部大楼)建筑面积约439.68㎡,文化广场舞台(原戏台)改造建筑面积约56.59㎡,餐厅改造建筑面积约146.82㎡;新建景观驿站(生态停车场)1处约240㎡, (略) 约160㎡,钓鱼台约130㎡,环湖绿道约1520㎡,景观凉亭3座约24㎡等;新建露营广场约1470㎡,公共卫生间35㎡,人行步道及室外台阶约610㎡,景观灯218盏,购置成品垃圾分类亭3个、附属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及美化周边环境等。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4〕16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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