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4〕22号)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使用期限 |
1 | 内蒙古西部天 (略)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固阳段) | (略) 固阳县 | 100.6205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固阳段)地下管线敷设区、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使用 | 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
2 | 内蒙古西部天 (略)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达茂段) | (略) 达茂联合旗 | 78.444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达茂段)地下管线敷设区、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使用 | 使用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止。 |
2024年9月25日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自然资发〔2024〕22号)及《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 (略) 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批准面积(公顷) | 用途 | 使用期限 |
1 | 内蒙古西部天 (略)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固阳段) | (略) 固阳县 | 100.6205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固阳段)地下管线敷设区、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使用 | 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复之日起算。 |
2 | 内蒙古西部天 (略)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达茂段) | (略) 达茂联合旗 | 78.444 | 固阳-白云鄂博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达茂段)地下管线敷设区、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使用 | 使用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止。 |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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