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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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江牡岛东南海域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

  (二)建设项目概况: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编号(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 (略) 江牡岛东南侧海域,开采面积2.07平方千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电话:0660-(略)

  传真:0660-(略)

  地址: (略) (略) 六号

  邮编:(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 (略)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略)

  邮箱:*@*q.com

  地址: (略) 海珠 (略) 381号办公楼3栋(3-1号楼)六层、七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公众意见表-(略).docx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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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等要求,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环境影响评价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区

  (二)建设项目概况: (略) 江牡岛东南海域编号(略)区块海砂资源拟出让 (略) 江牡岛东南侧海域,开采面积2.07平方千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

  电子邮件:*@*63.com

  联系电话:0660-(略)

  传真:0660-(略)

  地址: (略) (略) 六号

  邮编:(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海兰图 (略)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略)

  邮箱:*@*q.com

  地址: (略) 海珠 (略) 381号办公楼3栋(3-1号楼)六层、七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建议或意见,可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以下简称“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完整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反馈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包括填写日期、公众意见、公众信息等内容,请您务必真实完整填写,以便将情况反馈与您。您的个人(或团体)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公众意见表-(略).docx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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