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南马镇宝马电炉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东阳市南马镇宝马电炉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略) 南 (略) 地 (略) 南马镇,中心经度120.#°,中心纬度29.#°,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中南侧90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R);北侧50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根据土地 (略) (略) 的需要,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我公司接到项目后,根据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求,及时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并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计划,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本项目地块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与地块有关人员访谈等工作内容,确定了以下信息:
1. 本地 (略) 南马镇,占地面积#平方米;
2. 本地块历史上存在生产活动的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已于2022年停产并搬迁,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
3. 本地块 (略) ,隔路为官山公园;南 (略) (新兴街),隔路为 (略) ,西 (略) , (略) (略) ,北侧为南强名苑小区;
4. 场地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区域主要包括: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的生产区、仓库等区域。
5. 场地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pH值、锑、苯胺类、汞、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因此,在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现状采样时应主要对场地潜在的污染区域及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现状采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场地土壤与地下水。
根据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主要在调查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的生产区、仓库等区域位置。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场地地质勘察资料,结合《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中针对该类型企业类型布点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地块地勘资料,本次调查场地内共设置土壤采样检测点7个、地下水采样检测点4个。另土壤和地下水的背景点设在地块上游厂界外的空地。
本次调查场地内外共设置土壤采样检测点7个,共计31个样品(含平行样3个),主要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锑;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各检测点位、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限值,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锑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土壤环境现状质量良好。经对比分析,土壤场地内检测数据与背景点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未出现超标现象。
本次调查场地内外共设置地下水采样检测点4个,共计5个样品(含平行样1个),根据场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数据,结合场地及周边地块使用信息分析,本次调查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各因子检测结果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限值。经对比分析,地下水场地内检测数据与背景点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未出现超标现象。
根据《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
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值(包括特征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限值,地下水检测项目检测值均达到IV类水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均未超标,可作为商住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开发利用,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略) 南 (略) 地 (略) 南马镇,中心经度120.#°,中心纬度29.#°,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历史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中南侧906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R);北侧509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
根据土地 (略) (略) 的需要,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
我公司接到项目后,根据本次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求,及时成立了调查工作组,并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计划,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对本项目地块的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以及与地块有关人员访谈等工作内容,确定了以下信息:
1. 本地 (略) 南马镇,占地面积#平方米;
2. 本地块历史上存在生产活动的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已于2022年停产并搬迁,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已拆除;
3. 本地块 (略) ,隔路为官山公园;南 (略) (新兴街),隔路为 (略) ,西 (略) , (略) (略) ,北侧为南强名苑小区;
4. 场地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区域主要包括: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的生产区、仓库等区域。
5. 场地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主要为pH值、锑、苯胺类、汞、砷、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
因此,在下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现状采样时应主要对场地潜在的污染区域及潜在的关注污染物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现状采样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场地土壤与地下水。
根据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主要在调查 (略) 南马卓瑞木工艺 (略) 谆和府红木家具厂的生产区、仓库等区域位置。根据场地的实际情况、现有的场地地质勘察资料,结合《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中针对该类型企业类型布点的相关要求,以及结合地块地勘资料,本次调查场地内共设置土壤采样检测点7个、地下水采样检测点4个。另土壤和地下水的背景点设在地块上游厂界外的空地。
本次调查场地内外共设置土壤采样检测点7个,共计31个样品(含平行样3个),主要检测因子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烃(C10-C40)、锑;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各检测点位、各检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限值,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锑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土壤环境现状质量良好。经对比分析,土壤场地内检测数据与背景点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未出现超标现象。
本次调查场地内外共设置地下水采样检测点4个,共计5个样品(含平行样1个),根据场地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检测数据,结合场地及周边地块使用信息分析,本次调查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各因子检测结果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限值。经对比分析,地下水场地内检测数据与背景点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未出现超标现象。
根据《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规定:“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本地块场地环境调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和相关导则开展。
调查结果显示,相关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值(包括特征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筛选值标准限值,地下水检测项目检测值均达到IV类水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均未超标,可作为商住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开发利用,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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