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销号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销号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北大荒集团108个农牧场中,36个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阎家岗农场污水处理厂建成8年来始终未投用,生活污水直排运粮河。
二、整改目标:
红五月农场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红五月农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因地制宜确定污水治理方案,需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实现开工建设。
2.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3.加大对农(牧)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五月农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完成前期论证,受疫情影响,于2022年6月15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于2022年7月4日完成招标,于2022年7月10日开工,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进水联调联试阶段。
2.红五月农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10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于2022年底完成工程主体竣工验收,于2022年底办理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于2023年8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3年1月-12月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合格。
3.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于2022年5月27日联合印发《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加大对农垦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提高执法频次,确保农垦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2023年度生态环境部门按照《2023 (略)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三大一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略) 6处农垦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执法检查20次,均达标排放。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7月15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北大荒集团108个农牧场中,36个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阎家岗农场污水处理厂建成8年来始终未投用,生活污水直排运粮河。
二、整改目标:
红五月农场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实现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红五月农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因地制宜确定污水治理方案,需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实现开工建设。
2.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需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的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3.加大对农(牧)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五月农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1年7月完成前期论证,受疫情影响,于2022年6月15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于2022年7月4日完成招标,于2022年7月10日开工,于2022年10月30日完成土建和设备安装,进入设备进水联调联试阶段。
2.红五月农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10月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于2022年底完成工程主体竣工验收,于2022年底办理完成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于2023年8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23年1月-12月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显示出水水质合格。
3. (略) 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于2022年5月27日联合印发《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加大对农垦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提高执法频次,确保农垦污水处理厂污水达标排放,2023年度生态环境部门按照《2023 (略)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三大一严”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略) 6处农垦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执法检查20次,均达标排放。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7月15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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