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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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销号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林草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林草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齐齐哈尔甘南县不顾专家综合考察论证意见,2019年5月以“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禽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基本条件不存在,不能发挥水禽湿地自然保护功能”为由撤销长吉岗—傲宝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以“林场监管力度逐年加强、滥砍滥伐现象已基本杜绝”为由撤销绿色林场县级自然保护区。 (略) 青石岭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野生珍稀鸟类及其栖息地,2021 (略) 政府以该区域存在土地争议、水质未得到合理保护为由违规撤销保护区。

二、整改目标:

加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管,完善、规范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撤销)监管制度、程序。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配合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2022年12月21日前,组织编制长吉岗—傲宝山、绿色林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申报材料。

2.2023年6月底前,履行长吉岗—傲宝山、绿色林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程序。2023年12月底前,依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对未通过评审撤销的,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加强监管。

3.2023年12月底前,对不符合撤销条件随意撤销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配合省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2022年3月22日对《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复函。2022年11月9日组织甘南县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启动撤销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2.甘南县组织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撤销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略) 政府提出申请撤销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 (略) 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撤销申请,履行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程序。2023年8月28日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 (略) 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甘南县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2023年11月27日省政府 (略) 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林草局于2024年3月22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4月19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九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林草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林草局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齐齐哈尔甘南县不顾专家综合考察论证意见,2019年5月以“未发现国家保护的水禽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基本条件不存在,不能发挥水禽湿地自然保护功能”为由撤销长吉岗—傲宝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以“林场监管力度逐年加强、滥砍滥伐现象已基本杜绝”为由撤销绿色林场县级自然保护区。 (略) 青石岭县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野生珍稀鸟类及其栖息地,2021 (略) 政府以该区域存在土地争议、水质未得到合理保护为由违规撤销保护区。

二、整改目标:

加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监管,完善、规范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撤销)监管制度、程序。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配合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2022年12月21日前,组织编制长吉岗—傲宝山、绿色林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申报材料。

2.2023年6月底前,履行长吉岗—傲宝山、绿色林场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程序。2023年12月底前,依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对未通过评审撤销的,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保护,加强监管。

3.2023年12月底前,对不符合撤销条件随意撤销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配合省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暂行管理规定》,2022年3月22日对《黑龙江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复函。2022年11月9日组织甘南县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启动撤销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2.甘南县组织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完成撤销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略) 政府提出申请撤销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 (略) 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撤销申请,履行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撤销程序。2023年8月28日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 (略) 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甘南县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3.2023年11月27日省政府 (略) 2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林草局于2024年3月22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4年4月19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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