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问题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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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问题销号公示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黑龙江省秸秆产生量大,但综合利用不够,秸秆焚烧仍是导致春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春季,由于秸秆焚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 (略) 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

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逐年稳步提升并全部完成,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督导各县(市)、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并完成工作任务验收,确保完成省级确定的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

2.2022年12月21日前,制 (略) 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

3.加强对各县(市)、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每年对不少于20%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准,确保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建立健全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6.完善有效解决秸秆 (略) 格管理体系,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市、区)直单位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7.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8.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村屯广播等宣传方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9.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规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999.*吨,综合利用率90.64%,其中秸秆直接还田量671.*吨,还田率60.88%,已完成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我市已完成全省交叉利用互检工作,受检县区均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年度任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完成年度验收工作。

2.2022年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 (略) 、县两级签订了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书。

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完成了202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对龙江县、甘南县、泰来县、依安县、富裕县、梅里斯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了抽查核准,确认受检县区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还田率均达到60%以上,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 2022年1月,省、市、县三级联动,省农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合调研组,在甘南县、梅里斯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研工作,对秸秆还田、离田利用进展及下步工作进行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分别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手册、张贴条幅、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及技术;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地的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我市已建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2021年、2022年、2023年 (略) 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推进会议。会议重点要求各县(市)区落实禁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打赢秸秆禁烧战役。

6.2021年以来,我市定期更新 (略) 格管理体系并根据工作情况 (略) 格。 (略) 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同时,我市严格落实“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级委办局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明确地块、明确范围,定期组织更新。

7.2021年以来,我市相继制定了《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和《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督导巡查组,深入村屯开展例行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

8.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将秸秆禁烧相关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农户,宣传到每个农民群众心中,使农民群众认识秸秆禁烧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不能烧、不想烧的自觉性,激发积极主动参与禁烧管理的主动性。

9.我市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考核工作要求,完成了2021、2022年度禁烧期考核工作。火点情况通报到县区,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扣拨资金,严格按照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组织责任追究工作。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14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3年12月29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向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验收,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拟销号,现将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黑龙江省秸秆产生量大,但综合利用不够,秸秆焚烧仍是导致春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春季,由于秸秆焚烧,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 (略) 出现重污染天气,细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超过2000微克/立方米,严重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整改目标:

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秸秆综合利用率年度目标逐年稳步提升并全部完成,秸秆露天焚烧管控意识和责任进一步增强。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督导各县(市)、区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度,并完成工作任务验收,确保完成省级确定的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目标。

2.2022年12月21日前,制 (略) 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书。

3.加强对各县(市)、区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每年对不少于20%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抽查核准,确保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合当地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建立健全综合利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议事协调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会商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

6.完善有效解决秸秆 (略) 格管理体系,建立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市、区)直单位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

7.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年度督查工作方案,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综合利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展督查,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确保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8.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以及张贴宣传标语、村屯广播等宣传方式,普及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不敢烧、不想烧、不愿烧”的浓厚社会氛围。

9.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考核规定,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年度整体成效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和责任追究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全市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量999.*吨,综合利用率90.64%,其中秸秆直接还田量671.*吨,还田率60.88%,已完成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我市已完成全省交叉利用互检工作,受检县区均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年度任务,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完成年度验收工作。

2.2022年 (略) 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2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1 (略) 、县两级签订了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书。

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2022年 (略)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完成了2021、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对龙江县、甘南县、泰来县、依安县、富裕县、梅里斯区秸秆综合利用统计数据进行了抽查核准,确认受检县区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还田率均达到60%以上,秸秆资源台账填报真实准确。

4. 2022年1月,省、市、县三级联动,省农 (略) 农业农村局组织联合调研组,在甘南县、梅里斯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调研工作,对秸秆还田、离田利用进展及下步工作进行技术帮扶和政策解读。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分别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手册、张贴条幅、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及技术;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本地的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5.我市已建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2021年、2022年、2023年 (略) 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议,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推进会议。会议重点要求各县(市)区落实禁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突出问题,坚决打好打赢秸秆禁烧战役。

6.2021年以来,我市定期更新 (略) 格管理体系并根据工作情况 (略) 格。 (略) 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同时,我市严格落实“县(市、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县级委办局驻村”的逐级包保帮扶制度,明确地块、明确范围,定期组织更新。

7.2021年以来,我市相继制定了《2021-2022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和《2022-2023年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方案》。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督导巡查组,深入村屯开展例行督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督查。

8.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利用电视、网站、微信、抖音等媒体形式将秸秆禁烧相关要求宣传到每一个农户,宣传到每个农民群众心中,使农民群众认识秸秆禁烧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不能烧、不想烧的自觉性,激发积极主动参与禁烧管理的主动性。

9.我市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管控考核工作要求,完成了2021、2022年度禁烧期考核工作。火点情况通报到县区,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扣拨资金,严格按照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组织责任追究工作。

五、验收情况:

验收审核情况: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于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14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验收,于2023年12月29日形成验收销号意见并通过验收;2024年8月2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原则同意。

六、公示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

????0451-*

九、受理地址:

(略) 南 (略) 76 号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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