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寿自然资公示〔2024〕33号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寿自然资公示〔2024〕33号
寿自然资公示〔2024〕33号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寿宁县工业园区,委托 (略) 进行设计方案变更,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现场(寿宁工业园区)。
2.http://**(寿宁县 (略) 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5日止。
四、联系方式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0593-(略)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方案由 (略) 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寿宁县工业园区。(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一、变更后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6871.3㎡。
2.建筑占地面积2764.19㎡,其中,厂房一(一期)1622.51㎡,厂房二(二期)1141.68㎡;消防水箱一体化泵房占地面积260㎡,建筑系数40.22%。
3.总建筑面积8643.33㎡,其中,厂房一(一期)5399.6㎡,厂房二(二期)3243.73㎡。
4.计容建筑面积(略).69㎡,其中,厂房一(一期)5399.6㎡,厂房二(二期)5527.09㎡,容积率1.59。
5.绿地面积800㎡,绿地率11.64%。
6.建筑控制层数:厂房一(一期)3层,厂房二(二期)3层。
7.建筑控制高度:厂房一(一期)18.2m,厂房二(二期)21m。
8.机动车停车位18辆(包含充电桩停车位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3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二、变更前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6871.3㎡。
2.建筑占地面积2765.64㎡,其中,厂房(拟建)1622.51㎡,厂房(二期)1143.13㎡,建筑系数40.25%。
3.总建筑面积7288.53㎡,其中,厂房(拟建)5395.4㎡,厂房(二期)1143.13㎡。
4.计容建筑面积(略).69㎡,其中,厂房(拟建)8640.43㎡,厂房(二期)2286.26㎡,容积率1.59。
5.绿地面积912.66㎡,绿地率13.28%。
6.建筑控制层数:厂房(拟建)3层,厂房(二期)1层。
7.建筑控制高度:厂房(拟建)20.9m,厂房(二期)9m。
8.机动车停车位16辆(包含充电桩停车位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6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三、变更情况说明:
1.厂房一层高调整,1层层高调整为7.7m,2-3层层高调整为4.5m,厂房整体建筑高度改为16.9m。
2.厂房一地下室取消,生活水泵房移至一层,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改为室外地面设置消防水箱一体化泵房。
3.厂房二轮廓调整,土地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规划指标均相应调整上述修改后均满足规划指标及设计规范要求。
四、建设单位∶福建省天 (略)
五、设计单位∶ (略) 设计
附件:
1.变更前总平面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2.变更后总平面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3.交通分析总平面图
4.停车布置总平面图
5.消防分析总平面图
6.绿化分析总平面图
7.电气总平面图
8.给排水总平面图
9.变更前厂房一一层平面图
10.变更后厂房一一层平面图
11.变更前厂房一二层平面图
12.变更后厂房一二层平面图
13.变更前厂房一三层平面图
14.变更后厂房一三层平面图
15.变更前厂房一屋面层平面图
16.变更后厂房一屋面层平面图
12.变更前厂房立面图(2张)
13.变更前厂房1-1剖面图
14.变更后立面图、1-1剖面图(3张)
15.厂房二一层平面图
16.厂房二二层平面图
17.厂房二三层平面图
18.厂房二屋面层平面图
19.厂房二立面图、1-1剖面图(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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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自然资公示〔2024〕33号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变更的批前公示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位于寿宁县工业园区,委托 (略) 进行设计方案变更,现已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为了提高审批的透明度,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闽建规〔2008〕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规划建筑方案向社会公示,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审定。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1.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现场(寿宁工业园区)。
2.http://**(寿宁县 (略) 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5日止。
四、联系方式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0593-(略)
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年产220吨精制茶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方案由 (略) 设计,该项目用地位于寿宁县工业园区。(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一、变更后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6871.3㎡。
2.建筑占地面积2764.19㎡,其中,厂房一(一期)1622.51㎡,厂房二(二期)1141.68㎡;消防水箱一体化泵房占地面积260㎡,建筑系数40.22%。
3.总建筑面积8643.33㎡,其中,厂房一(一期)5399.6㎡,厂房二(二期)3243.73㎡。
4.计容建筑面积(略).69㎡,其中,厂房一(一期)5399.6㎡,厂房二(二期)5527.09㎡,容积率1.59。
5.绿地面积800㎡,绿地率11.64%。
6.建筑控制层数:厂房一(一期)3层,厂房二(二期)3层。
7.建筑控制高度:厂房一(一期)18.2m,厂房二(二期)21m。
8.机动车停车位18辆(包含充电桩停车位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3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二、变更前具体技术指标:
1.项目总用地面积6871.3㎡。
2.建筑占地面积2765.64㎡,其中,厂房(拟建)1622.51㎡,厂房(二期)1143.13㎡,建筑系数40.25%。
3.总建筑面积7288.53㎡,其中,厂房(拟建)5395.4㎡,厂房(二期)1143.13㎡。
4.计容建筑面积(略).69㎡,其中,厂房(拟建)8640.43㎡,厂房(二期)2286.26㎡,容积率1.59。
5.绿地面积912.66㎡,绿地率13.28%。
6.建筑控制层数:厂房(拟建)3层,厂房(二期)1层。
7.建筑控制高度:厂房(拟建)20.9m,厂房(二期)9m。
8.机动车停车位16辆(包含充电桩停车位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76辆。
9.指标核算∶经指标核算,满足出让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三、变更情况说明:
1.厂房一层高调整,1层层高调整为7.7m,2-3层层高调整为4.5m,厂房整体建筑高度改为16.9m。
2.厂房一地下室取消,生活水泵房移至一层,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改为室外地面设置消防水箱一体化泵房。
3.厂房二轮廓调整,土地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等规划指标均相应调整上述修改后均满足规划指标及设计规范要求。
四、建设单位∶福建省天 (略)
五、设计单位∶ (略)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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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前总平面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2.变更后总平面图(含主要经济指标)
3.交通分析总平面图
4.停车布置总平面图
5.消防分析总平面图
6.绿化分析总平面图
7.电气总平面图
8.给排水总平面图
9.变更前厂房一一层平面图
10.变更后厂房一一层平面图
11.变更前厂房一二层平面图
12.变更后厂房一二层平面图
13.变更前厂房一三层平面图
14.变更后厂房一三层平面图
15.变更前厂房一屋面层平面图
16.变更后厂房一屋面层平面图
12.变更前厂房立面图(2张)
13.变更前厂房1-1剖面图
14.变更后立面图、1-1剖面图(3张)
15.厂房二一层平面图
16.厂房二二层平面图
17.厂房二三层平面图
18.厂房二屋面层平面图
19.厂房二立面图、1-1剖面图(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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