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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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徽宣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开展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将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概况: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宣城高新区”)原名宣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扩区,核准面积由2平方公里扩大至11.7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9平方公里。2017年6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7]113号),同意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6月宣城高新区委托编制完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8年9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8〕1255号文出具了关于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

宣城高新区由东区和北区两个组成部分,其中东区位于双桥街道乌泥埠,北区位于敬亭山以北。规划范围:宣城高新区东区面积为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佟公坝东干渠,南至西马村查村北,西 (略) ,北至金杨村金塘东、杨庄和土桥南;北区面积为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水阳江,南至敬亭 (略) ,西 (略) ,北至宣州区养贤乡。主导产业: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精细化工。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6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开发区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存在环境问题制约因素、污染源及环境影响预测、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与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公众参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宣城高新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宣城高新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前,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公示单位: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安徽宣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徽 (略) 开展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现将跟踪评价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及概况

开发区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概况: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宣城高新区”)原名宣州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2年,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8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经省政府批准扩区,核准面积由2平方公里扩大至11.7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9平方公里。2017年6月2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皖政秘[2017]113号),同意安徽宣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6月宣城高新区委托编制完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18年9月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以皖环函〔2018〕1255号文出具了关于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函。

宣城高新区由东区和北区两个组成部分,其中东区位于双桥街道乌泥埠,北区位于敬亭山以北。规划范围:宣城高新区东区面积为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佟公坝东干渠,南至西马村查村北,西 (略) ,北至金杨村金塘东、杨庄和土桥南;北区面积为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水阳江,南至敬亭 (略) ,西 (略) ,北至宣州区养贤乡。主导产业: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精细化工。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56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经 (略) 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幢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开发区总体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回顾性评价、环境质量现状及演变趋势、存在环境问题制约因素、污染源及环境影响预测、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与总量控制、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公众参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宣城高新区内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宣城高新区工作,欢迎您针对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现状、区域开发过程中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评价机构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前,跟踪评价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

3、跟踪评价实施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公示单位: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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