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事项概要
建设单位:金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建设地点:金溪县浒湾镇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1268.#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服务中心(约1691㎡)及附属设施、智慧生态停车场(约7227㎡)及小游园(1188㎡)等建设项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儋蓝 (略)
联系地址: (略) 钟岭大道与汤显祖大道交汇处(韩溪#家新村)
联系人:兰勇
电话:#
邮箱:*@*63.com
金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9月26日
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及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赣办发[2022]43号)等文件要求,金溪县浒湾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事项概要
建设单位:金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建设地点:金溪县浒湾镇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1268.#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游客服务中心(约1691㎡)及附属设施、智慧生态停车场(约7227㎡)及小游园(1188㎡)等建设项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事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事项的了解程度;
(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5)对该项目建设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建议;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事项实施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决策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4.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西儋蓝 (略)
联系地址: (略) 钟岭大道与汤显祖大道交汇处(韩溪#家新村)
联系人:兰勇
电话:#
邮箱:*@*63.com
金溪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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