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德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恩施德聚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
建设单位: (略) 苏州分公司
建设概况:年产血糖传感器(略)件。
本项目职工人数30人;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260天,年工作时数208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间接水浴废水、间接灭菌废水、制纯浓水、超声清洗废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活污水, (略) (略) 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实验室擦拭灭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抽排风系统集气收集,经生物安全柜内置紫外灭菌+过滤棉装置过滤处理后,汇同通风橱收集的有机废气至楼顶,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气高度约18m)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外机、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超声波清洗机、超声焊接机、生物安全柜风机、洁净空压机、热风循环烘箱、通风橱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降低噪声源强及控制噪声声波传播途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沾染有害物质的废包材及废耗材、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苏州 (略) 处置;废纯水 (略) 回收处理;一般废包材及耗材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1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2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苏州分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5号D幢4层01/04单元
联系人:陈旭奇
邮箱:*@*sdeju.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1.恩施德聚苏州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
建设单位: (略) 苏州分公司
建设概况:年产血糖传感器(略)件。
本项目职工人数30人;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260天,年工作时数208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间接水浴废水、间接灭菌废水、制纯浓水、超声清洗废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活污水, (略) (略) 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实验室擦拭灭菌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内抽排风系统集气收集,经生物安全柜内置紫外灭菌+过滤棉装置过滤处理后,汇同通风橱收集的有机废气至楼顶,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排气高度约18m)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外机、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超声波清洗机、超声焊接机、生物安全柜风机、洁净空压机、热风循环烘箱、通风橱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低噪设备、隔声、减振、降低噪声源强及控制噪声声波传播途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噪声防治措施,可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沾染有害物质的废包材及废耗材、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液、废培养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苏州 (略) 处置;废纯水 (略) 回收处理;一般废包材及耗材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1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 (略) 苏州分公司建设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验收)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8月29日—2024年09月26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苏州分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汉街5号D幢4层01/04单元
联系人:陈旭奇
邮箱:*@*sdeju.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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