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建设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 (略) 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 (略) 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环保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环保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 (略) 建设。
推进企事业环保信用自动实时评价、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得到有效归集、信用监管对象范围有序扩大、信用参评(归集)单位数量平稳上升。加强环保信用信 (略) 、 (略) 共享共用,强化行政管理全流程环保信用监管,深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2023年,全区环保信用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信用联动奖惩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
(二)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定 (略) 公布信用信息,畅通公众查询渠道。按规定将环保信用信息共享予信用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开展联合奖惩的相关职能部门,纳入 (略) 、市场监管信 息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探索创新事前信用监管途径。
积极争取区有关部门通过自主查询等方式,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将环保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充分发挥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或信用报告的作用。
(四)深化实施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不同环保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绿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合理降低抽查频次,执行管控豁免政策;对环保信用等级为蓝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按常规频次抽查;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密度,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五)坚持依法监管。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坚决排除其他因素对环保信用监管的干扰,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促进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六)坚持协同推进。
统筹企事业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信用监督,兼顾信用监管和结果应用,加强乡镇(农场、办事处)生态环境工作的沟通协调,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良好局面。
(七)坚持信息共享。
加强环保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的共享共用,不断深化环保信用联动监管和联动奖惩。 (略) 场主体和公众信息获取反馈渠道,坚决维护公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等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与其他“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衔接。健全工作机制,设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程,强化监督管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 (略) 建设和运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环保信用管理政策、信用管理系统开发研究,为信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营造社会各方理解并支持配合以环保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加强对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深入宣传环保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2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六 (略) 经济工作会议和2024年全区、全市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大会的安排部署,集中精力抓好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诚信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 (略) 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诚信建设工程为引领,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出、标本兼治、惩防并举,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环保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环保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助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 (略) 建设。
推进企事业环保信用自动实时评价、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得到有效归集、信用监管对象范围有序扩大、信用参评(归集)单位数量平稳上升。加强环保信用信 (略) 、 (略) 共享共用,强化行政管理全流程环保信用监管,深化信用联动奖惩机制。2023年,全区环保信用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信用联动奖惩覆盖领域进一步扩大。
(二)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
建立环保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定 (略) 公布信用信息,畅通公众查询渠道。按规定将环保信用信息共享予信用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开展联合奖惩的相关职能部门,纳入 (略) 、市场监管信 息平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探索创新事前信用监管途径。
积极争取区有关部门通过自主查询等方式,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将环保信用等级作为重要参考,充分发挥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或信用报告的作用。
(四)深化实施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根据不同环保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绿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合理降低抽查频次,执行管控豁免政策;对环保信用等级为蓝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按常规频次抽查;对环保信用等级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等级的企事业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密度,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五)坚持依法监管。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坚决排除其他因素对环保信用监管的干扰,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促进依法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
(六)坚持协同推进。
统筹企事业信用评价和第三方信用监督,兼顾信用监管和结果应用,加强乡镇(农场、办事处)生态环境工作的沟通协调,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良好局面。
(七)坚持信息共享。
加强环保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的共享共用,不断深化环保信用联动监管和联动奖惩。 (略) 场主体和公众信息获取反馈渠道,坚决维护公 (略) 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第三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监管等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与其他“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衔接。健全工作机制,设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程,强化监督管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 (略) 建设和运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环保信用管理政策、信用管理系统开发研究,为信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做好宣传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营造社会各方理解并支持配合以环保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措施。加强对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深入宣传环保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大力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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