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2024年9月26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行政审批室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略) 0477-(略)
传真:0477-(略)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 (略) 与万 (略) 口东侧
邮编:(略)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兴隆街道北山 (略) (略) (略) 口处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环评机构:内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薛家湾镇兴隆街道北山 (略) (略) (略) 口处,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37平方米,共设 (略) 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含发热门诊)、简单医技、住院等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714.(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32%。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其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等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污水生化处理单元,工程各个产生臭气的单元(格栅间、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均位于地下设置,并加盖板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口,通过风机及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临时化粪罐 (略) (略) ,严禁随意排放。
2、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的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检验科产生的废水合流后采用“格栅+调节+AAO+二沉+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 (略) (略) ,最终进入薛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优化了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施工场地四周采取隔声围挡,并且严格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污水间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污水间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前期的表土妥善堆积,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在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防止沿途漏撒,并按 (略) 线行驶;施工结束后,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设有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 (略) 部等产生的医疗垃圾、医护人员及病房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10平方米的医疗垃圾临时贮存间,医疗废物经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暂存间裙角和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用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不大于1×10-10cm/s。废过期药品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不允许有额外占地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不允许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设计项目可绿化区域采用绿化设计中的植物物种进行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临时挡墙,并通过临时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废料并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按规划进行交还。加强施工机械油料的管理,防止机械油料泄漏污染周围土壤环境。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蓝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蓝天 (略) (略) 交汇处南侧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环评机构:内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蓝天 (略) (略) 交汇处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991.96平方米,共设 (略) 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预防保健、检验放射科、输液观察治疗室、病房、后勤保障等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408.(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38%。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其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等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污水生化处理单元,工程各个产生臭气的单元(格栅间、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均位于地下设置,并加盖板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口,通过风机及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临时化粪罐 (略) (略) ,严禁随意排放。
2、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的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检验科产生的废水合流后采用“格栅+调节+AAO+二沉+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 (略) (略) ,最终进入薛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优化了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施工场地四周采取隔声围挡,并且严格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污水间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污水间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前期的表土妥善堆积,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在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防止沿途漏撒,并按 (略) 线行驶;施工结束后,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设有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 (略) 部等产生的医疗垃圾、医护人员及病房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10平方米的医疗垃圾临时贮存间,医疗废物经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暂存间裙角和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用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不大于1×10-10cm/s。废过期药品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不允许有额外占地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不允许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设计项目可绿化区域采用绿化设计中的植物物种进行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临时挡墙,并通过临时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废料并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按规划进行交还。加强施工机械油料的管理,防止机械油料泄漏污染周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略) 0477-(略)
传真:0477-(略)
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 (略) 与万 (略) 口东侧
邮编:(略)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兴隆街道北山 (略) (略) (略) 口处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环评机构:内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薛家湾镇兴隆街道北山 (略) (略) (略) 口处,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137平方米,共设 (略) 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含发热门诊)、简单医技、住院等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714.(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32%。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其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等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污水生化处理单元,工程各个产生臭气的单元(格栅间、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均位于地下设置,并加盖板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口,通过风机及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临时化粪罐 (略) (略) ,严禁随意排放。
2、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的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检验科产生的废水合流后采用“格栅+调节+AAO+二沉+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 (略) (略) ,最终进入薛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优化了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施工场地四周采取隔声围挡,并且严格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污水间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污水间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前期的表土妥善堆积,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在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防止沿途漏撒,并按 (略) 线行驶;施工结束后,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设有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 (略) 部等产生的医疗垃圾、医护人员及病房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10平方米的医疗垃圾临时贮存间,医疗废物经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暂存间裙角和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用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不大于1×10-10cm/s。废过期药品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不允许有额外占地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不允许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设计项目可绿化区域采用绿化设计中的植物物种进行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临时挡墙,并通过临时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废料并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按规划进行交还。加强施工机械油料的管理,防止机械油料泄漏污染周围土壤环境。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蓝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址: (略) 准格尔旗蓝天 (略) (略) 交汇处南侧
三、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环评机构:内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 (略) 准格尔旗蓝天 (略) (略) 交汇处南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991.96平方米,共设 (略) 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预防保健、检验放射科、输液观察治疗室、病房、后勤保障等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408.(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1.38%。
六、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回填,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过程中通过洒水车运水至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其他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 (略) 或者防尘布等措施;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施工机械(起重机等)的日常保养和维护;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主要产生于污水生化处理单元,工程各个产生臭气的单元(格栅间、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均位于地下设置,并加盖板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口,通过风机及管道引至一套活性炭除臭装置,项目污水处理站臭气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废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 3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和洒水抑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进入临时化粪罐 (略) (略) ,严禁随意排放。
2、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产生的就诊患者排水、住院床位排水、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检验科产生的废水合流后采用“格栅+调节+AAO+二沉+消毒”工艺工艺处理,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 (略) (略) ,最终进入薛家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产生的噪声,优化了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施工场地四周采取隔声围挡,并且严格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噪声。污水处理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污水间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污水间进行隔声;加强设备管理,使生产设备保持良好运转;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弃土、废渣等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前期的表土妥善堆积,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在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采取密闭、包扎、覆盖措施,防止沿途漏撒,并按 (略) 线行驶;施工结束后,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设有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 (略) 部等产生的医疗垃圾、医护人员及病房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设10平方米的医疗垃圾临时贮存间,医疗废物经专用密闭容器盛装,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垃圾暂存间裙角和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采用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防渗系数不大于1×10-10cm/s。废过期药品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消毒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用地红线控制施工用地,不允许有额外占地破坏地表植被的情况,不允许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按设计项目可绿化区域采用绿化设计中的植物物种进行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妥善收置,在用地周边设置完善的临时截、排水系统、临时挡墙,并通过临时覆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废料并对硬化地面进行清除,覆土进行场地整治后,按规划进行交还。加强施工机械油料的管理,防止机械油料泄漏污染周围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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