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紫金分局拟对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9月24日至 2024 年0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紫金县卫生健康局 |
建设地点 | 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 |
环评机构 | (略) 美兰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总用地面积#.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一所公立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拟规划总床位229张(其中传染科床位数15床, (略) 精神病患者临时治疗与隔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楼、门诊医技楼、后勤行政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门诊量为#人,规划职工人数20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传染病区医疗污水经二氧化氯预消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住院部和门诊部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工艺处理达标 (略) 内绿化及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城市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 (略) 绿化用水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较严值。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疗活动产生的带微生物的气溶胶(医院浑浊气体)经病房内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自然通风等措施进行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加盖密封,产生的臭气通过定期投放除臭剂抑制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排放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经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要求;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机械通风,减少污染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先进的、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以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②选择合理的设备摆放位置,避免易振动设备直接共墙;③设置适当的隔声屏障,如隔声板;④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⑤加强作业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⑥合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完善本项目建成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后进行综合利用或作为资源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等)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医疗废物、危险 (略) 内暂存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略) 污水处理的最后环节,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需要对污水 (略) 电源和应急电源,保证污水站用电,重要的设备(如ClO2发生器)需增设一套备用,并备有应急的消毒剂,避免在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的时候所排放的污水不经过消毒处理就排放情况的发生。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事故池,有效容量约为32立方米,用于储存因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等因不可预见的应急意外发生时排放的废水,可以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事故应急池平时应保持空置状态。②医疗废物转运、贮存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于医疗固体废物,禁止将其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③污水处理站污水消毒中使用化学品消毒泄漏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避免二氧化氯的泄露应做到严格执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仪表、阀门、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系统,有效控制生产过程,并建立二氧化氯检查机构,定 期检测污水处理系统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一旦发生泄漏,马上关闭阀门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全员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及应变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环评文件链接 |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根据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09月24日至 2024 年09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紫金县紫城镇永安大道北87号,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紫金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紫金县卫生健康局 |
建设地点 | 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 |
环评机构 | (略) 美兰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紫金县中坝镇袁田村,总用地面积#.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一所公立 (略)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拟规划总床位229张(其中传染科床位数15床, (略) 精神病患者临时治疗与隔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楼、门诊医技楼、后勤行政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门诊量为#人,规划职工人数200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污染防治措施:传染病区医疗污水经二氧化氯预消毒、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住院部和门诊部医疗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格栅+调节+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工艺处理达标 (略) 内绿化及周边山林灌溉,不外排。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城市 (略) 杂用水水质标准》(#) (略) 绿化用水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较严值。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医疗活动产生的带微生物的气溶胶(医院浑浊气体)经病房内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消毒、自然通风等措施进行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加盖密封,产生的臭气通过定期投放除臭剂抑制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排放要求;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自带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经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标准要求;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机械通风,减少污染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上,优先选择先进的、高效节能、低噪声设备以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噪声的产生;②选择合理的设备摆放位置,避免易振动设备直接共墙;③设置适当的隔声屏障,如隔声板;④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⑤加强作业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⑥合理规划停车场内机动车车流方向和建筑物布局,完善本项目建成区内的车辆管理制度;限制区内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后进行综合利用或作为资源外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紫外线灯管等)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医疗废物、危险 (略) 内暂存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环发[2003]20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理。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①项目医疗废水处理站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略) 污水处理的最后环节,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需要对污水 (略) 电源和应急电源,保证污水站用电,重要的设备(如ClO2发生器)需增设一套备用,并备有应急的消毒剂,避免在污水处理设备出现事故的时候所排放的污水不经过消毒处理就排放情况的发生。在污水处理系统旁设置事故池,有效容量约为32立方米,用于储存因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等因不可预见的应急意外发生时排放的废水,可以避免因此而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事故应急池平时应保持空置状态。②医疗废物转运、贮存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理。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对于医疗固体废物,禁止将其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内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③污水处理站污水消毒中使用化学品消毒泄漏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避免二氧化氯的泄露应做到严格执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管道、仪表、阀门、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生产装置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系统,有效控制生产过程,并建立二氧化氯检查机构,定 期检测污水处理系统中的二氧化氯含量,一旦发生泄漏,马上关闭阀门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全员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及应变能力。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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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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