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腾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兰州腾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兰 (略) 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兰 (略) 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兰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A区39#专用厂房内预留区域新增300t/a稀土盐生产线1条。
二、现有工程项目概要
现有工程位为兰 (略) 年产2000吨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于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39#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略)苯溶液、3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略)醇溶液、2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水溶液、200吨硅油(略)苯液,配套相关公辅设施。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工艺废气经一级水洗+NMP溶剂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17m排气筒排放。尾气洗涤废水经蒸馏脱前馏分后回用于尾气洗涤,循环水排水回用水吸收补水,不外排。危废贮存区:现有工程危险废物包括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包装等,厂房内危废贮存区暂存,全部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实时贮存量不超过 3 吨。
三、扩建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1#排气筒非(略)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水为萃合工序产生的萃合废液,产生量较少,为高浓度有机含盐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因此,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本项目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全部作为现有废气水喷淋补水。本项目稀土盐生产线占用车间地面面积约116m2,投料溢散物料采用拖布清扫,不进行冲洗。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萃合废液、废活性炭(含吸附物质)、废冷凝液、废原料包装袋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应及时清运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9#厂房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危险废物贮存点按重点防治污染区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设计和建设,地面需铺设防渗层,渗透系数满足10-7cm/s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进行,加强管理,对暂存库进行定期维护。
(2)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 (略) 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兰 (略)
联系人:李希贤 联系方式:(略)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 (略) (略)
联系人:白婷 邮箱:*@*q.com 电 话:0931-464-4128
八、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http://**_(略). (略) 站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2)登 (略) 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兰 (略)
2024年9月20日
兰 (略) 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004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兰 (略) 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兰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项目A区39#专用厂房内预留区域新增300t/a稀土盐生产线1条。
二、现有工程项目概要
现有工程位为兰 (略) 年产2000吨石油化工助剂产品项目,于兰州新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园项目A区39#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略)苯溶液、3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略)醇溶液、200吨对叔(略)基邻苯二酚水溶液、200吨硅油(略)苯液,配套相关公辅设施。
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工程工艺废气经一级水洗+NMP溶剂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17m排气筒排放。尾气洗涤废水经蒸馏脱前馏分后回用于尾气洗涤,循环水排水回用水吸收补水,不外排。危废贮存区:现有工程危险废物包括蒸馏釜残、废活性炭、废包装等,厂房内危废贮存区暂存,全部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的相关要求。实时贮存量不超过 3 吨。
三、扩建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1#排气筒非(略)烷总烃、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1996)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水为萃合工序产生的萃合废液,产生量较少,为高浓度有机含盐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因此,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本项目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全部作为现有废气水喷淋补水。本项目稀土盐生产线占用车间地面面积约116m2,投料溢散物料采用拖布清扫,不进行冲洗。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萃合废液、废活性炭(含吸附物质)、废冷凝液、废原料包装袋废机油、润滑油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应及时清运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9#厂房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3吨。危险废物贮存点按重点防治污染区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设计和建设,地面需铺设防渗层,渗透系数满足10-7cm/s要求。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进行,加强管理,对暂存库进行定期维护。
(2)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厂址选择可行,水、气、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能够接受。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议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参与方式、途径、范围、起止时间
(1)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 (略) 环保局、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也可填写附件2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送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
(2)范围: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项目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3)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兰 (略)
联系人:李希贤 联系方式:(略)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甘肃 (略) (略)
联系人:白婷 邮箱:*@*q.com 电 话:0931-464-4128
八、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1)登录http://**_(略). (略) 站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见表。
(2)登 (略) 站查阅电子版报告,具体见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纸质版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兰 (略)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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