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宝佳丰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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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宝佳丰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 (略) 分局

关于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6日我局拟对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2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
(略) 亮*山乡隆山村 吉林省宝 (略) 吉林省晟隆环境 (略) 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年产生物有机肥*吨;建设内容为新建*吨/年生物有机肥生产线,新建两台4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用热。厂区占地面积约为*.93平方米,建筑面积6682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车间冬季采暖利用热风炉余热。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集中收集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除尘、除臭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后,经不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密闭发酵车间,集中收集恶臭气,采取有效除臭措施处理,确保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封闭筛分、破碎、造粒车间,集中收集工序粉尘,采取有效除尘措施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密闭车间、喷洒除臭剂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封闭生物质燃料储存间,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家肥;厂区地面须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发酵车间及危废储存点做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和库房做好一般防渗;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装配质量好、产噪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生物质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布袋、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在厂内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养殖粪便运输管理,采用专用密闭罐车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略) 生态 (略) 分局

关于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6日我局拟对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2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4楼E20(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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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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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宝 (略)
年产十万吨有机肥生产加工项目
(略) 亮*山乡隆山村 吉林省宝 (略) 吉林省晟隆环境 (略) 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年产生物有机肥*吨;建设内容为新建*吨/年生物有机肥生产线,新建两台4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用热。厂区占地面积约为*.93平方米,建筑面积6682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为*元。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车间冬季采暖利用热风炉余热。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集中收集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除尘、除臭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要求后,经不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密闭发酵车间,集中收集恶臭气,采取有效除臭措施处理,确保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封闭筛分、破碎、造粒车间,集中收集工序粉尘,采取有效除尘措施处理,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密闭车间、喷洒除臭剂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标准要求;封闭生物质燃料储存间,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家肥;厂区地面须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发酵车间及危废储存点做好重点防渗,生产车间和库房做好一般防渗;所有可能造成渗漏的部位都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确保地下水不受到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装配质量好、产噪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生物质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布袋、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在厂内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养殖粪便运输管理,采用专用密闭罐车运输,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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