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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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发改项目〔2024〕104号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以及广西万华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上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意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塘马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略)吨/日,分近期(略)吨/日、远期(略)吨/日实施。本项目主要按近期(略)吨/日设计实施,其中设备按近期规模(略)吨/日配置,部分处理单元按照远期规模进行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污水提升泵站选用预制一体化泵站,设计规模为749立方米/h;水泵2用1备;敷设DN355污水压力管道5410米,d600污水管道749米,d800污水管道1493米,d600污水检查井16座,d800污水检查井23座,顶管工作井11座,顶管接收井11座。

五、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0.(略)元,预备费1041.(略)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县财政。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原《关于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4〕30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4年9月2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政策解读:

上发改项目〔2024〕104号


上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详细目录的通知》(桂发改经体〔2012〕619号)文件规定,以及广西万华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估报告》,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上林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意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建设。

二、项目代码:2403-(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林县塘马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略)吨/日,分近期(略)吨/日、远期(略)吨/日实施。本项目主要按近期(略)吨/日设计实施,其中设备按近期规模(略)吨/日配置,部分处理单元按照远期规模进行建设。项目配套建设一座一体化污水泵站,污水提升泵站选用预制一体化泵站,设计规模为749立方米/h;水泵2用1备;敷设DN355污水压力管道5410米,d600污水管道749米,d800污水管道1493米,d600污水检查井16座,d800污水检查井23座,顶管工作井11座,顶管接收井11座。

五、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略).(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0.(略)元,预备费1041.(略)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补助、县财政。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在下阶段的工作中,尽快落实建设资金,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

八、接文后请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并严格按核准的招标方案(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九、原《关于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上发改项目〔2024〕30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本批复下达后,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单项工程规模超出批复5%或投资超出批复10%以上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上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024年9月20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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