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平农发〔2022〕14号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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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14号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平农发〔2022〕1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07 11:15 来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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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1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二层机构、局各股室:

为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自治区人事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戊荣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祖彪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凌二级主任科员

邱福典 局办公室主任

谢小情 局计财股股长

余榕叶 局人事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竞聘工作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局直二层机构、各股室配合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股做好各项工作。

二、竞争上岗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

2.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

3.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

4.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1.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

2.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3.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的。

4.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

5.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处分后所聘等级岗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6.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对象

全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岗位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一)坚持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五、岗位聘任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还应具备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晋升五级职员,应当聘(任)六级管理岗位或者六级职员5年以上;

2.晋升六级职员,应当聘(任)七级管理岗位或者七级职员4年以上;

3.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4.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

5.晋升九级职员,应当聘(任)十级管理岗位(十级职员)2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还需参照《 (略) 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略) 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平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贺平人社字〔2022〕4号)执行。

(二)工勤岗位还应具备条件:符合相应等级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四级技能岗位须分别在本工种四级、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工人见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2.十一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称,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竞聘人员,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3.十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4.九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5.八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6.七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7.六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四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8.五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四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9.四级(正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正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六、其他说明

(一)参加竞聘可以根据岗位特点以及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者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二)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按照规定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四)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和资格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五)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无“双肩挑”人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对象不含编外人员。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要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是否破格聘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附件2: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人员个人量化赋分表。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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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1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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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平农发〔2022〕14号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

印发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二层机构、局各股室:

为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自治区人事厅 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发〔2009〕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戊荣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祖彪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凌二级主任科员

邱福典 局办公室主任

谢小情 局计财股股长

余榕叶 局人事股股长

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竞聘工作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局直二层机构、各股室配合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股做好各项工作。

二、竞争上岗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新设岗位或出现岗位空缺,拟从单位内部产生人选。

2.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或者职能调整,须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

3.聘用合同到期,需要对人员进行重新定岗。

4.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二)下列情形不实行竞聘上岗:

1.确定不宜在单位内部公开信息的涉密岗位人选。

2.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确定岗位的。

3.聘用合同到期按规定续签聘用合同的。

4.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按规定调整岗位。

5.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处分后所聘等级岗位;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期间,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6.不宜实行竞聘上岗的其他情形。

三、竞聘对象

全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岗位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一)坚持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按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五、岗位聘任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者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还应具备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晋升五级职员,应当聘(任)六级管理岗位或者六级职员5年以上;

2.晋升六级职员,应当聘(任)七级管理岗位或者七级职员4年以上;

3.晋升七级职员,应当聘(任)八级管理岗位或者八级职员4年以上;

4.晋升八级职员,应当聘(任)九级管理岗位或者九级职员4年以上;

5.晋升九级职员,应当聘(任)十级管理岗位(十级职员)2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还需参照《 (略) 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略) 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略) 平桂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贺平人社字〔2022〕4号)执行。

(二)工勤岗位还应具备条件:符合相应等级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四级技能岗位须分别在本工种四级、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工人见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2.十一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农业系列初级技术职称,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竞聘人员,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3.十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4.九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5.八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中级技术职称,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二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6.七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7.六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四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8.五级(副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高级技术职称,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受聘工作四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9.四级(正高级)岗位

(1)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取得农业系列正高级技术职称,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完成近三年继续教育任务。

(4)符合第1、第2条和第3条所定条件的,按以下A、B、C顺序依次优先:

A.按法定退休年龄,离达到退休年龄近两年内(按聘任当月起算)退休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优先聘任。

B.根 (略) 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关爱激励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八条措施》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21号)。派驻期间的第一书记、工作队员驻村期间表现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或获得过县级以上(含)荣誉和表彰)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聘任相应技术职称岗位(时间从提交竞聘材料截止日期当月,往前推算三年起算)。

C.对已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由于核准指标的限制而未能聘任到所获职称岗位的,在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是否可优先聘任到原聘职务更高等级的岗位。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服从安排,能够较好胜任本岗位工作。

(6)竞聘上岗按《附件2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十条进行综合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确定。

六、其他说明

(一)参加竞聘可以根据岗位特点以及工作需要,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或者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二)竞聘结果的公示范围应与竞聘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果不影响岗位聘用的,按照规定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

(四)对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和资格条件,一般聘用到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五)本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无“双肩挑”人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对象不含编外人员。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要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是否破格聘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决定。

附件1: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附件2: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分细则;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人员个人量化赋分表。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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