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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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瀛海镇南宫堆肥厂内
公示时间:2024-10-08
受理时间:2024-09-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垃圾处理系统废气经1#“酸洗+碱洗+生物滤池+干式化学吸附”装置处理;预处理间、脱水间及废水处理站等废气经2#“酸洗+碱洗+生物滤池”装置处理,沼气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处理;沼气发电产生的废气经过SCR脱硝处理。产生的废气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贡献量不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采用“均质调节+硝化/反硝化(A/O)+超滤(UF)+高压反渗透”废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处理 (略) (略) 。项目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事故工况条件下,各类污染因子的渗漏会对潜水含水层有所影响,造成局部地下水水质超标,但是随着时间的延长不会产生超标现象,且对敏感点不产生污染。(4)噪声影响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加装声屏障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厂区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6)生态影响分析项目垃圾处理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施工过程不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只要加强物料堆存、固废存放等管理,对生态影响很小。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期间临时占地会破坏或地表扰动,应加强管理,将施工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做好回填覆土和绿化。
公众参与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北京环境 (略) 在《北京环境 (略)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编制了公参说明。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8 (略) 站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1月10日 (略) 络、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信息的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23年11月29日进行了报批前的全本公示。公示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整个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徐忠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环境 (略)

建设地点:瀛海镇南宫堆肥厂内
公示时间:2024-10-08
受理时间:2024-09-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垃圾处理系统废气经1#“酸洗+碱洗+生物滤池+干式化学吸附”装置处理;预处理间、脱水间及废水处理站等废气经2#“酸洗+碱洗+生物滤池”装置处理,沼气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处理;沼气发电产生的废气经过SCR脱硝处理。产生的废气排放污染物对周边环境贡献量不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采用“均质调节+硝化/反硝化(A/O)+超滤(UF)+高压反渗透”废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处理 (略) (略) 。项目废水全部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3)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在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事故工况条件下,各类污染因子的渗漏会对潜水含水层有所影响,造成局部地下水水质超标,但是随着时间的延长不会产生超标现象,且对敏感点不产生污染。(4)噪声影响项目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加装声屏障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厂区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6)生态影响分析项目垃圾处理工程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施工过程不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只要加强物料堆存、固废存放等管理,对生态影响很小。污水管线工程施工期间临时占地会破坏或地表扰动,应加强管理,将施工行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做好回填覆土和绿化。
公众参与情况: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北京环境 (略) 在《北京环境 (略) 北京南宫有机质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编制了公参说明。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18 (略) 站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1月10日 (略) 络、报纸及现场张贴公告信息的方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2023年11月29日进行了报批前的全本公示。公示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整个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联系人:徐忠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环境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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