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伊宁县泰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饲料厂改建项目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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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对伊宁县泰昆饲料有限责任公司饲料厂改建项目等四个项目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宁县 (略) 饲料厂改建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宁县 (略) 饲料厂改建项目 70团 伊宁县 (略) 霍尔果斯 (略) 该项目位于70团3连伊宁县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2"49.237",北纬:43°52"36.969"。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年烘干#吨(日烘干200吨)的玉米烘干生产线、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燃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9.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排放至70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7.04吨/年、二氧化硫5.155吨/年、氮氧化物2.27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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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型环保商混站建设项目 经开区城西区 新疆宏远辰峰混 (略) (略)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3"42.879",北纬:43°55"20.731"。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有2条年总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筒仓6座、粉煤灰筒仓4座、外加剂罐6座、料仓、库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2.95%。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各自筒仓仓顶排放,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搅拌楼产生的废气采用“式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料仓、 (略) 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屋顶烟囱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饮食业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略)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须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最大化资源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控制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七)项目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确保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65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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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四师78团—喀拉峻琼 (略) 工程 78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创禹 (略)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8团、特克斯县境内,坐标处于东经81°52"05.689"~82°11"08.031",北纬43°12"35.693"~42°55"52.146"之间,路线全长71.661km。主要建 (略) 基工程(K0+000~K11+130:长11.13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K11+130~K71+661:长60.531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工程( (略) 面以双轮组单轴100KN为标准轴载, (略) 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2年)、桥涵工程(特大桥1座,长318m;大、中桥18座,共长2248m;小桥1座,长22.04m;涵洞198道)、隧道工程(设置1座隧道,长2265m)、交叉工程31处( (略) 平面交叉6处、 (略) 平面交叉25处)、附属设施工程(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桥隧管理站1处、停车港湾6处)、施工生产区2处(用于设备、建筑材料堆放及建设临时沥青拌合站、水稳站、预制站)、弃土场6处、施工便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2%。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划定施工红线范围,严禁私自扩大占用红线范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减少耕地的占用,对占用的耕地做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保护项目控制区外林木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沥青拌合站、水稳站等临时设施选址须避开环境敏感点,四周设置围挡,加装污染治理装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用水管理,避免“跑、冒、滴、漏”,严禁施工废水外排。跨越地表水体段施工时,须避开河流丰水期。合理使用洒水措施加快地表形成结皮,减轻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沿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科学管理, (略) 段时禁止夜间施工,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减少交通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施工期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 (略) 巡查, (略) 垃圾,及时将垃圾清运处理。
(六)加强重点工程保护工作。桥梁、桥墩施工时,对河、渠两端施工区域设置围栏,采用围堰钻孔、钻孔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合理处置钻渣。跨越 (略) 段及穿越水源地二 (略) 段须设置限速标志,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并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隧道工程施工时,须设置临时集水沟、临时集水井对隧道内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隧道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采取防渗措施,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七)做好沿线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生物量损失,保障植被安全;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和捕捞鱼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地表土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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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木材成品板生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64团 (略) (略) 湖南 (略) 2019年3月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予以批复《关于木材成品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27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规模和部分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给予审批。 变更内容
(一)生产工艺变更。4吨/小时电锅炉变更为4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新建成品库房1座;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变更。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新增刷漆工序,刷漆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蓄热式热力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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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宁县 (略) 饲料厂改建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1360号建设环保大厦204室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伊宁县 (略) 饲料厂改建项目 70团 伊宁县 (略) 霍尔果斯 (略) 该项目位于70团3连伊宁县 (略) 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1°32"49.237",北纬:43°52"36.969"。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条年烘干#吨(日烘干200吨)的玉米烘干生产线、1台2.5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燃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9.2%。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SNCR脱硝+多管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略) 排放至70团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该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7.04吨/年、二氧化硫5.155吨/年、氮氧化物2.27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所排主要污染物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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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型环保商混站建设项目 经开区城西区 新疆宏远辰峰混 (略) (略) 该项目位于可克达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3"42.879",北纬:43°55"20.731"。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有2条年总产#m3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水泥筒仓6座、粉煤灰筒仓4座、外加剂罐6座、料仓、库房、办公楼、宿舍楼等及其它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约占总投资的2.95%。 建设、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运营期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生产过程中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产生的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各自筒仓仓顶排放,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搅拌楼产生的废气采用“式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排放限值;料仓、 (略) 运输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屋顶烟囱排放,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饮食业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略) (略) 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运营期持续强化噪声管理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废须分类收集、合理处置、最大化资源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控制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内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要求。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七)项目须使用行业先进技术工艺、绿色节能技术装备,确保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为颗粒物1.65吨/年。项目投入生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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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四师78团—喀拉峻琼 (略) 工程 78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新疆创禹 (略) 该项目位于第四师78团、特克斯县境内,坐标处于东经81°52"05.689"~82°11"08.031",北纬43°12"35.693"~42°55"52.146"之间,路线全长71.661km。主要建 (略) 基工程(K0+000~K11+130:长11.13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K11+130~K71+661:长60.531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路面工程( (略) 面以双轮组单轴100KN为标准轴载, (略) 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2年)、桥涵工程(特大桥1座,长318m;大、中桥18座,共长2248m;小桥1座,长22.04m;涵洞198道)、隧道工程(设置1座隧道,长2265m)、交叉工程31处( (略) 平面交叉6处、 (略) 平面交叉25处)、附属设施工程(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桥隧管理站1处、停车港湾6处)、施工生产区2处(用于设备、建筑材料堆放及建设临时沥青拌合站、水稳站、预制站)、弃土场6处、施工便道等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2%。 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落实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划定施工红线范围,严禁私自扩大占用红线范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减少耕地的占用,对占用的耕地做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保护项目控制区外林木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沥青拌合站、水稳站等临时设施选址须避开环境敏感点,四周设置围挡,加装污染治理装置。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用水管理,避免“跑、冒、滴、漏”,严禁施工废水外排。跨越地表水体段施工时,须避开河流丰水期。合理使用洒水措施加快地表形成结皮,减轻水土流失。
(四)严格落实沿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科学管理, (略) 段时禁止夜间施工,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施工期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减少交通噪声。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要求。施工期合理处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 (略) 巡查, (略) 垃圾,及时将垃圾清运处理。
(六)加强重点工程保护工作。桥梁、桥墩施工时,对河、渠两端施工区域设置围栏,采用围堰钻孔、钻孔泥浆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合理处置钻渣。跨越 (略) 段及穿越水源地二 (略) 段须设置限速标志,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并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隧道工程施工时,须设置临时集水沟、临时集水井对隧道内污水进行集中收集,隧道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采取防渗措施,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立健全施工、运营期环保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
(七)做好沿线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生物量损失,保障植被安全;禁止猎杀野生动物和捕捞鱼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剥离地表土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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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木材成品板生产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64团 (略) (略) 湖南 (略) 2019年3月6日,师市生态环境局予以批复《关于木材成品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27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规模和部分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需重新给予审批。 变更内容
(一)生产工艺变更。4吨/小时电锅炉变更为4吨/小时生物质锅炉;新建成品库房1座;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
(二)环境保护措施变更。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新增刷漆工序,刷漆工序、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蓄热式热力燃烧”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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