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裕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二次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裕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二次公示

[ 索引号 ] (略)MB(略)F/2024-(略)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重 (略) 拟建设“年产(略)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重 (略)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区北渡场110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其中1#厂房设置2条冷轧生产线、2条拉矫生产线、1条辊涂生产线,2#厂房设置10条熔铸生产线,3#厂房为原料库。配套建设1栋生产辅房(设置食堂、办公、宿舍)、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略)吨铝板带、(略)吨彩铝。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略)

邮寄地址: (略) 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区北渡场110号

邮 编:(略)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23-(略)

电子邮箱:*@*q.com

邮寄地址: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441号正升青青丽苑1幢6楼

邮 编:(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1qDR-dmJhVLtkyfgk8thZuw,提取码:21jr;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1JSTm77xNilpeiisqHB5Glg,提取码:s8xf。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索引号 ] (略)MB(略)F/2024-(略)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9-26 [ 发布日期 ] 2024-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重 (略) 拟建设“年产(略)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重 (略)

项目名称:年产(略)吨铝板带箔及精深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区北渡场110号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3栋生产厂房,其中1#厂房设置2条冷轧生产线、2条拉矫生产线、1条辊涂生产线,2#厂房设置10条熔铸生产线,3#厂房为原料库。配套建设1栋生产辅房(设置食堂、办公、宿舍)、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略)吨铝板带、(略)吨彩铝。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 (略)

联 系 人:李总

联系电话:(略)

邮寄地址: (略) 綦江区北渡铝产业园区北渡场110号

邮 编:(略)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 (略)

联 系 人:蒋工

联系电话:023-(略)

电子邮箱:*@*q.com

邮寄地址: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441号正升青青丽苑1幢6楼

邮 编:(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1qDR-dmJhVLtkyfgk8thZuw,提取码:21jr;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1JSTm77xNilpeiisqHB5Glg,提取码:s8xf。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