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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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2.建设地点: (略) 石马山街道竹檀社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5.项目概况: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 (略) 石马山街道竹檀社区,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竹檀山消纳场、再生水稳材料生产车间、再生骨料生产车间、再生透水砖生产车间、再生砂石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 (略) 、配电房、门卫室、综合水泵房)、储运工程(运输、仓储)、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年处理建筑垃圾(略)吨,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7.2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车辆清洗水。

为了减小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未经处理的养护水、渗漏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

(3)严禁在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4)严禁在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挖土填方、土建施工以及材料运输等,扬尘的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其次是汽车及机械排出的尾气。施工扬尘对管道沿线和自来水厂周边的居民、自然植物和农作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影响。汽车、装卸设备、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也将造成一定污染。

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期粉尘控制措施

①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施工工地内设置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整洁。

②施工中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的堆放应当采取遮盖或覆盖措施,施工中物料、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覆盖措施。

④文明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⑤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2)燃油废气控制措施

①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建议安装尾气吸收装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期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施工期间若夜间施工,区域声环境质量超标,附近的居民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工作量相对较大,且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稳定性,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为减小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远离居民点的一侧;

(2)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水厂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5)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等原因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6)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

(7)渣土装载时控制卸料高度,降低渣土装载噪声;

(8)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预计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施工区域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装修等作业产生的建筑废料及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

为了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可利用建筑垃圾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回填至项目消纳场,施工过程应做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使用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3)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4)将开挖产生的弃渣、土方等及时运送至弃土场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区域及时平铺固堤护坡,及时撒播草种进行绿化恢复,避开雨季施工;

(5)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按规定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略);0738—(略)(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

2.建设地点: (略) 石马山街道竹檀社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5.项目概况: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 (略) 石马山街道竹檀社区,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竹檀山消纳场、再生水稳材料生产车间、再生骨料生产车间、再生透水砖生产车间、再生砂石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 (略) 、配电房、门卫室、综合水泵房)、储运工程(运输、仓储)、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年处理建筑垃圾(略)吨,项目总投资(略).(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7.2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车辆清洗水。

为了减小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未经处理的养护水、渗漏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

(3)严禁在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4)严禁在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挖土填方、土建施工以及材料运输等,扬尘的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其次是汽车及机械排出的尾气。施工扬尘对管道沿线和自来水厂周边的居民、自然植物和农作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影响。汽车、装卸设备、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也将造成一定污染。

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期粉尘控制措施

①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施工工地内设置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整洁。

②施工中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的堆放应当采取遮盖或覆盖措施,施工中物料、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覆盖措施。

④文明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⑤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2)燃油废气控制措施

①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建议安装尾气吸收装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

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期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3、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以及原材料运输时车辆引起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施工期间若夜间施工,区域声环境质量超标,附近的居民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工作量相对较大,且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稳定性,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

为减小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场地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远离居民点的一侧;

(2)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水厂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5)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等原因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6)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

(7)渣土装载时控制卸料高度,降低渣土装载噪声;

(8)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预计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施工区域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装修等作业产生的建筑废料及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

为了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可利用建筑垃圾收集后可作为原料进行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回填至项目消纳场,施工过程应做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使用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3)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4)将开挖产生的弃渣、土方等及时运送至弃土场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区域及时平铺固堤护坡,及时撒播草种进行绿化恢复,避开雨季施工;

(5)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按规定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并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4年9月19日至9月2 (略) (略) 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略);0738—(略)(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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