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项目
昌江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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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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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项目 | |
海南昌江和 (略) " | |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叉河村委会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内) | |
(略) | |
建设1条年产(略)t瓦楞原纸生产线、1条年产(略)t箱板纸生产线及2条废纸制浆处理线;主体工程包括碎解车间、制浆车间、造纸车间,辅助工程包括2座分拣中心、办公楼、倒班宿舍楼、锅炉房、污水处理及清水站房、门房等,储运工程包括2座废纸棚、综合仓库、成品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等。 | |
根据本项目建设概况、污染源强核算、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可接收范围,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后,项目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再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可将环境影响进一步降低。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对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标准、规划等文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内容要求,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本项目为废纸制浆造纸项目,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对照《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本项目未列入上述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从用地相符性、外环境相容性、环境功能一致性、基础设施等方面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 |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
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0.245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区域内调剂分配。 | |
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均合理可行。 | |
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补充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控制断面(昌化江大风国控断面)水质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Ⅱ类标准,符合III类目标水质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厂界东南侧及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东北侧、东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4a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中pH、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3个监测因子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叉河组 (略) 不完善,地下水环境受到周边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或垃圾污染,农业面源分散难治,畜禽养殖治污设施不尽完善,导致pH、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现象。 土壤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 |
本项目通过从风险源、环境影响途径、环境敏感目标等方面考虑,针对沼气泄漏、废机油泄漏、污水渗漏、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失灵等风险源,采取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水池、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定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可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将事故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使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合理可行。 | |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共组织了三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来自公众的反馈信息。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昌江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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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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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叉河镇叉河村委会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叉河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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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条年产(略)t瓦楞原纸生产线、1条年产(略)t箱板纸生产线及2条废纸制浆处理线;主体工程包括碎解车间、制浆车间、造纸车间,辅助工程包括2座分拣中心、办公楼、倒班宿舍楼、锅炉房、污水处理及清水站房、门房等,储运工程包括2座废纸棚、综合仓库、成品仓库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热系统等。 | |
根据本项目建设概况、污染源强核算、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结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相应措施后可将影响降到可接收范围,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后,项目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再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可将环境影响进一步降低。因此,本次评价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对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标准、规划等文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内容要求,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等,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本项目为废纸制浆造纸项目,对照《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对照《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海南省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版)》(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本项目未列入上述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从用地相符性、外环境相容性、环境功能一致性、基础设施等方面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 | |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 |
本项目需要进行总量控制的大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0.245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并在昌江黎族自治县区域内调剂分配。 | |
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均合理可行。 | |
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补充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所在水功能区水质控制断面(昌化江大风国控断面)水质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略))Ⅱ类标准,符合III类目标水质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厂界东南侧及西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东北侧、东南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可达到4a类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区域地下水监测因子中pH、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3个监测因子均出现不同程度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略)-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是叉河组 (略) 不完善,地下水环境受到周边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或垃圾污染,农业面源分散难治,畜禽养殖治污设施不尽完善,导致pH、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现象。 土壤监测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略))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 |
本项目通过从风险源、环境影响途径、环境敏感目标等方面考虑,针对沼气泄漏、废机油泄漏、污水渗漏、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或失灵等风险源,采取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置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水池、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定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可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并将事故影响降至可接受范围,使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总体可控,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合理可行。 | |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共组织了三次公众参与。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来自公众的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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