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址: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期建设用地区域内( (略) (略) 之间)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425m2,包括制造厂房*.73m2,综合楼1289.26m2;一座封闭打磨间(位于制造厂房内)150m2,一般固废暂存区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实际年产飞机零部件100t/a,汽车零部件50t/a,船用零部件30t/a。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西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 (略) 1026号
联系人: 魏改变
电话: *
邮箱: /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陕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 (略) 1288号B1号楼4层B座
联系人: 魏经理
电话: *
邮箱: /
四、验收意见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存在不合格项,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 2024年9月26日至 2024年10月3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西安 (略)
2024 年9月 26日
附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航空航天及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阶段性)
建设地址: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期建设用地区域内( (略) (略) 之间)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425m2,包括制造厂房*.73m2,综合楼1289.26m2;一座封闭打磨间(位于制造厂房内)150m2,一般固废暂存区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实际年产飞机零部件100t/a,汽车零部件50t/a,船用零部件30t/a。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西安 (略)
单位地址: (略) 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 (略) 1026号
联系人: 魏改变
电话: *
邮箱: /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陕西 (略)
单位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 (略) 1288号B1号楼4层B座
联系人: 魏经理
电话: *
邮箱: /
四、验收意见
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措施,监测结果表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存在不合格项,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 2024年9月26日至 2024年10月3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西安 (略)
2024 年9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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