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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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

  联系电话:0762-*

  传 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绿 (略)

建设地点:

   (略) 连平县三角镇桐岗村天子印山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连平县三角镇桐岗村天子印山。原有项目主要从事页岩环保砖生产,年产*标块页岩环保砖。现因砖厂发展需要,拟在项目原有厂址内申请改建,改建的具体内容如下:(1)将原来页岩砖的生产线改建为生产耐火材料的生产线,拟生产耐火材料*吨/年,改建后原厂不再进行页岩环保砖的生产;(2)新增的耐火材料在隧道窑内烧结,干燥热源利用隧道焙烧窑烧成制品后的热量,隧道窑焙烧烟气的治理措施增加SNCR脱硝,改建后废气治理为“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破碎、筛选、搅拌工序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相应限值;隧道窑烧成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中二级标准,同时承诺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取二者较严值执行。隧道窑烧成废气的氟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

  厂区内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建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 (略) 公示5个工作日。



(略) 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9月26日


  根据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

  联系电话:0762-*

  传 真:07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绿 (略)

建设地点:

   (略) 连平县三角镇桐岗村天子印山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连平县荣盛页岩砖厂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连平县三角镇桐岗村天子印山。原有项目主要从事页岩环保砖生产,年产*标块页岩环保砖。现因砖厂发展需要,拟在项目原有厂址内申请改建,改建的具体内容如下:(1)将原来页岩砖的生产线改建为生产耐火材料的生产线,拟生产耐火材料*吨/年,改建后原厂不再进行页岩环保砖的生产;(2)新增的耐火材料在隧道窑内烧结,干燥热源利用隧道焙烧窑烧成制品后的热量,隧道窑焙烧烟气的治理措施增加SNCR脱硝,改建后废气治理为“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破碎、筛选、搅拌工序粉尘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的二级标准(第二时段)相应限值;隧道窑烧成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非金属焙(锻)烧炉窑、耐火材料窑”中二级标准,同时承诺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取二者较严值执行。隧道窑烧成废气的氟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

  厂区内粉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其他炉窑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及其化合物(氟化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建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 (略) 公示5个工作日。



(略) 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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