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县书香门第至旭日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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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砀山县书香门第至旭日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地块概况:

(略) 砀山县书香门 (略) 地块位于 (略) 砀山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北 (略) 、南至东苑小区,西至书香门第小区及砀山第五中学, (略) 。根据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地块范围,总占地面积约(略)m2(144.2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略)°,北纬34.(略)°。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后部分区域建设居民住宅,根据《砀山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2015年11月),该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地块内目前存在一些商住房及居民住宅构筑物未拆除,据委托单位描述,该商住房中商铺类型较多,且尚在使用中,暂不拆除,并提供不拆除构筑物的前提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见附件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后地块内开始建设居民楼,其他仍为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等作物。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土壤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 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后续规划的居住用地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块概况:

(略) 砀山县书香门 (略) 地块位于 (略) 砀山 (略) 南侧, (略) 西侧。地块北 (略) 、南至东苑小区,西至书香门第小区及砀山第五中学, (略) 。根据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地块范围,总占地面积约(略)m2(144.29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略)°,北纬34.(略)°。根据历史卫星影像图、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资料显示,该区域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后部分区域建设居民住宅,根据《砀山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2015年11月),该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中规划为第一类用地。地块内目前存在一些商住房及居民住宅构筑物未拆除,据委托单位描述,该商住房中商铺类型较多,且尚在使用中,暂不拆除,并提供不拆除构筑物的前提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见附件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安徽工和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组织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后地块内开始建设居民楼,其他仍为农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等作物。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该地块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未涉及危废或其他工业垃圾的处理、处置,未发生过倾倒、堆放、填埋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在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引起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异常,土壤检测数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略)-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 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后续规划的居住用地使用,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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