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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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兴圣 (略) 新建汽车内饰件配套项目

长兴圣 (略)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总投资(略)元,租赁浙江长兴 (略) 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挤出机、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汽车内饰件(略)件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挤出、挤塑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要求通过吸粪车清运至附近长兴泗安 (略) 处理。待该区 (略) 接通后,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略)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技改项目

浙江 (略)

长兴县经济技术开 (略) 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实施技改,新增液压机、激光切割机、喷钎预喷涂线、表面处理喷涂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对现有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略)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产能不变。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脱脂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排放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及商定纳管排放限值中相应标准,总铁纳管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相应标准, (略) (略) 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 (略) 综合利用;收集的塑粉直接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活性氧化铝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略); 传真:0572-(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略)-34-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长兴圣 (略) 新建汽车内饰件配套项目

长兴圣 (略)

长兴县泗安镇东村工业园

总投资(略)元,租赁浙江长兴 (略) 现有闲置厂房,购置挤出机、挤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预计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汽车内饰件(略)件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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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挤出、挤塑有机废气经有效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要求通过吸粪车清运至附近长兴泗安 (略) 处理。待该区 (略) 接通后,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一般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浮油、喷淋废液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

2

年产(略)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技改项目

浙江 (略)

长兴县经济技术开 (略) 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本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实施技改,新增液压机、激光切割机、喷钎预喷涂线、表面处理喷涂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对现有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生产工艺进行提升改造,提升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保持年产(略)套(件)新能源电池散热水冷板产能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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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脱脂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排放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经相应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湖政办发〔2019〕13号)及《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 (略) ,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及商定纳管排放限值中相应标准,总铁纳管参照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中相应标准, (略) (略) 长兴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金属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 (略) 综合利用;收集的塑粉直接作为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活性氧化铝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略); 传真:0572-(略)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 (略) 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略)-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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