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用地位置:本次拟修改用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片区, (略) 、 (略) 、隆泰街、 (略) 围合而成的街坊内。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该控规于2024年4月29日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业务会会议纪要》〔2024〕22号,拓宽拟修改地块 (略) ( (略) - (略) )道路宽度为60m。为满足先进制造业片区人群生活服务需求,保障工业邻里中心项目落地实施,需要调整本次拟修改用地,需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2)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
(1) 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
(2) (略) 道路红线由40米升级为60米,拟调整地块面积由(略)平方米变更为(略)平方米;
(3) 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居住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
1. 区位图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拟调整用地规划图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 (略) 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 (略) 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巩丰维 (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 (略)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用地类别:城市建设用地
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用地位置:本次拟修改用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先进制造业片区, (略) 、 (略) 、隆泰街、 (略) 围合而成的街坊内。
修改背景:
拟修改地块涉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该控规于2024年4月29日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复。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业务会会议纪要》〔2024〕22号,拓宽拟修改地块 (略) ( (略) - (略) )道路宽度为60m。为满足先进制造业片区人群生活服务需求,保障工业邻里中心项目落地实施,需要调整本次拟修改用地,需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其修改必要性予以公示:
修改依据:依据《 (略) 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2)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修改内容:
(1) 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修改为商业用地;
(2) (略) 道路红线由40米升级为60米,拟调整地块面积由(略)平方米变更为(略)平方米;
(3) 相关控制指标及配套服务设施在满足居住用地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中具体研究确定。
公示内容:
1. 区位图
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
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N-10-09-05、0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第N-10-09-05地块拟调整用地规划图
公示日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为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 (略) 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促进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使城乡规划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保证城乡建设的健康运行, (略) 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将该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巩丰维 (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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