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建水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 邮 编:* | |||||||
项目名称 | 建 (略) 综合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建水大道528号 | 建设单位 | 建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性质:新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项目备案编码:2019-*-84-01-*。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98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一栋综合楼(含门诊、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和教学科研)。 项目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间各科室在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和排放;医院采用太阳能或电等清洁能源供热,无锅炉废气产生;项目综合楼不设置餐厅,无油烟废气;本评价重点分析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汇入建 (略) (略) ,最终汇入项目 (略) (略)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建 (略) 污水管道,进建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浓缩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 (略) (略) (略) ,最终进建水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 (略) 的车辆噪声和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理,对医疗废物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充分回收利用有价值的物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废物垃圾,应分类收集并简单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漂白粉消毒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转运、处置。项目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处置率100%,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已按照原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废物、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受到环境保护相关投诉;目前亦无遗留的相关环境问题。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异味。地下车库尾气量较小,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对其进行抽排,排风口参照《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2002)中的相关规定设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依托地下车库自然排风口外排;项目营运期污水站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质量浓度限值。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厂界外无超标点,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汇入建 (略) (略) ,最终汇入项目 (略) (略)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建 (略) 污水管道,进建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浓缩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 (略) (略) (略) ,最终进建水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 (略) 东北、西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医院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类要求。东厂界外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建设银行家属区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医院厂界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理,对医疗废物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充分回收利用有价值的物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废物垃圾,应分类收集并简单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漂白粉消毒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转运、处置。项目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处置率100%,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区域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5)风险:建设单位运营中严格执行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整体上看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4年3月15日在建 (略) 进行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 (略) 进行 (略) 络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4日;同时,通过《红河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和2024年4月19日,共计进行了两次公示;在建设银行家属楼等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0873-*(州政务服务中心1楼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873-* 邮 编:* | |||||||
项目名称 | 建 (略) 综合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水县建水大道528号 | 建设单位 | 建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建设性质:新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项目备案编码:2019-*-84-01-*。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598张,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一栋综合楼(含门诊、急诊、医技、住院、行政和教学科研)。 项目投资: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1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9月建设完成,施工期已结束。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间各科室在治疗过程中无明显废气产生和排放;医院采用太阳能或电等清洁能源供热,无锅炉废气产生;项目综合楼不设置餐厅,无油烟废气;本评价重点分析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汇入建 (略) (略) ,最终汇入项目 (略) (略)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建 (略) 污水管道,进建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浓缩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 (略) (略) (略) ,最终进建水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 (略) 的车辆噪声和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等,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理,对医疗废物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充分回收利用有价值的物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废物垃圾,应分类收集并简单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漂白粉消毒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转运、处置。项目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处置率100%,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已按照原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落实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废物、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受到环境保护相关投诉;目前亦无遗留的相关环境问题。 运营期: (1)废气: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异味。地下车库尾气量较小,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对其进行抽排,排风口参照《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2002)中的相关规定设置;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依托地下车库自然排风口外排;项目营运期污水站排放的氨和硫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中质量浓度限值。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在厂界外无超标点,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只要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汇入建 (略) (略) ,最终汇入项目 (略) (略) ;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建 (略) 污水管道,进建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浓缩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 (略) (略) (略) ,最终进建水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采取选用建筑物隔声、基础减震,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 (略) 东北、西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要求,医院南、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4类要求。东厂界外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要求、建设银行家属区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医院厂界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质量满足控制要求,本项目运营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方法进行处理,对医疗废物严格进行分类收集,并充分回收利用有价值的物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性生活废物垃圾,应分类收集并简单消毒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采用漂白粉消毒后,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转运、处置。项目各生产单元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的处置,处置率100%,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区域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5)风险:建设单位运营中严格执行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尽可能的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整体上看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4年3月15日在建 (略) 进行第一次项目信息公示;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 (略) 进行 (略) 络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4日;同时,通过《红河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和2024年4月19日,共计进行了两次公示;在建设银行家属楼等小区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4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对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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