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城里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平定县城里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名称:平定县城里村建设用地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地 (略) 平定县城北街北侧,本宗地面积#.656平方米(25.99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北纬37.#°。
用地规划:本地块历史上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现拟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现状:项目地 (略) 平定县城北街北侧。本宗地面积#.656平方米(25.99亩)。本地块历史上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地块内居民楼尚未拆除完,整体北高南低,地势差较大,地块中间 (略)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布设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地块内布设6个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共检测土壤样品9个(含1个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VOCS、SVOCS、pH、石油烃(C10~C40)、氨氮等。
(2)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增加检测pH、石油烃(C10~C40)、氨氮等检测指标。送检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共7项,分别是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等,各检出项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对本地块土壤无污染影响。
综上,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3)调查建议:
地块后续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鉴于地块调查的不确定性,考虑人群健康,注重开发利用过程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如有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
报告名称:平定县城里村建设用地项目
项目位置:项目地 (略) 平定县城北街北侧,本宗地面积#.656平方米(25.99亩)。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3.#°,北纬37.#°。
用地规划:本地块历史上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现拟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地块现状:项目地 (略) 平定县城北街北侧。本宗地面积#.656平方米(25.99亩)。本地块历史上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地块内居民楼尚未拆除完,整体北高南低,地势差较大,地块中间 (略)
二、初步调查方案和结论
(1)调查方案:布设7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地块内布设6个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共检测土壤样品9个(含1个平行样,1个对照点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VOCS、SVOCS、pH、石油烃(C10~C40)、氨氮等。
(2)调查结论:本次调查土壤样品检测指标为《土壤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45项必测项目,增加检测pH、石油烃(C10~C40)、氨氮等检测指标。送检土壤样品检出项目共7项,分别是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等,各检出项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河北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对本地块土壤无污染影响。
综上,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3)调查建议:
地块后续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管,避免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避免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对地块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鉴于地块调查的不确定性,考虑人群健康,注重开发利用过程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如有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