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盐厂地块商业体建设项目水保备案表
朱家尖盐厂地块商业体建设项目水保备案表
建设单位 | (略) 朱家尖安置房 (略) | |||||||||
项目名称 | 朱家尖盐厂ZJ-07-J02-01b地块商业体建设项目 | |||||||||
联系人 | 王顶凯 | 联系电话 | (略)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扩建 £改建 | |||||||||
项目建 设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0.37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舟山朱家尖苏季酒店,总建筑面积约6389.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29.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60.16m2。酒店功能:一层为商业及酒店大堂,二~五层为酒店客房,地下室为车库及其配套用房。 | |||||||||
开工时间 | 2024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用地面积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37hm2。 | |||||||||
防治责任范围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0.37hm2。 | |||||||||
土石方 平衡 | 本项目总挖方0.(略)m3;总填方0.(略)m3;总借方0.(略)m3;总余方0.(略)m3,余方均运至福利门由政府进 (略) 置。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9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67 | ||||||
渣土防护率(%) | 98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9 | 林草覆盖率(%) | 16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表土剥离0.(略)m3,透水铺装地面653m2,雨水管线245m,绿化覆土0.(略)m3,雨水收集池1座。 | 绿化施工面积0.06hm2。 | 泥浆池1座,基坑截水沟199m,临时洗车池1座,高压冲水设备1套,临时沉砂池2座。 | ||||||||
水土保持 总投资 |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8.(略)元,其中方案新增13.(略)元。 | |||||||||
主管部 门意见 |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你单位要按照报告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开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972元。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2024年9月24日 |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建设单位 | (略) 朱家尖安置房 (略) | |||||||||
项目名称 | 朱家尖盐厂ZJ-07-J02-01b地块商业体建设项目 | |||||||||
联系人 | 王顶凯 | 联系电话 | (略) | |||||||
项目性质 | R新建 £扩建 £改建 | |||||||||
项目建 设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0.37hm2,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舟山朱家尖苏季酒店,总建筑面积约6389.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829.5m2,地下建筑面积为1560.16m2。酒店功能:一层为商业及酒店大堂,二~五层为酒店客房,地下室为车库及其配套用房。 | |||||||||
开工时间 | 2024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6年 | |||||
用地面积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37hm2。 | |||||||||
防治责任范围 |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共0.37hm2。 | |||||||||
土石方 平衡 | 本项目总挖方0.(略)m3;总填方0.(略)m3;总借方0.(略)m3;总余方0.(略)m3,余方均运至福利门由政府进 (略) 置。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9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67 | ||||||
渣土防护率(%) | 98 | 表土保护率(%) | 95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9 | 林草覆盖率(%) | 16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表土剥离0.(略)m3,透水铺装地面653m2,雨水管线245m,绿化覆土0.(略)m3,雨水收集池1座。 | 绿化施工面积0.06hm2。 | 泥浆池1座,基坑截水沟199m,临时洗车池1座,高压冲水设备1套,临时沉砂池2座。 | ||||||||
水土保持 总投资 | 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8.(略)元,其中方案新增13.(略)元。 | |||||||||
主管部 门意见 |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你单位要按照报告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开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972元。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 (略) 备案。
2024年9月24日 |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八条、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你单位需切实负起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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