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年产200吨氮化硅制品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年产200吨氮化硅制品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略)
项目名称:烟台天 (略) 年产200吨氮化硅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8号东方工业园一期17号
建设单位:烟台天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山东 (略)
项目概况: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针对这类废气目前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 (略) 理。
2.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排入烟台中 (略) (略) 理。
3. 噪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通过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阻止噪声向厂界传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略)
项目名称:烟台天 (略) 年产200吨氮化硅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8号东方工业园一期17号
建设单位:烟台天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山东 (略)
项目概况: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针对这类废气目前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 (略) 理。
2.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排入烟台中 (略) (略) 理。
3. 噪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通过选取低噪音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阻止噪声向厂界传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影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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