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参调查
珠海市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参调查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根据《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
工程地理位置: (略) 富山工业园内(富山水质净化厂北侧、高栏港高速西侧)
工程内容: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 (略) 理规模为(略) m3/d,主要接收西起高栏港高 (略) 域至 (略) 、北起龙 (略) 至珠峰大道,以及珠峰大道南侧(西起高栏高速西至荔山村委会)范围内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 (略) 理厂及尾水排放管,不 (略) (略) 的建设。本 (略) 采用敞开式,工 (略) 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 (略) 理(改良A/O+MBR工艺)+ (略) 理(芬顿氧化+高效沉淀+深床滤池+离子交换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均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经专管排入黄茅海。我单位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竣工,我单位计划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总投资:总投资(略).(略)元,环保投资(略).(略)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根据《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厂
工程地理位置: (略) 富山工业园内(富山水质净化厂北侧、高栏港高速西侧)
工程内容: (略) 富山第三(工业)水质净化 (略) 理规模为(略) m3/d,主要接收西起高栏港高 (略) 域至 (略) 、北起龙 (略) 至珠峰大道,以及珠峰大道南侧(西起高栏高速西至荔山村委会)范围内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 (略) 理厂及尾水排放管,不 (略) (略) 的建设。本 (略) 采用敞开式,工 (略) 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 (略) 理(改良A/O+MBR工艺)+ (略) 理(芬顿氧化+高效沉淀+深床滤池+离子交换工艺)+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均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经专管排入黄茅海。我单位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竣工,我单位计划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总投资:总投资(略).(略)元,环保投资(略).(略)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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