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位于 (略) 寿宁县 (略) (略) ,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情况的函》(见附件3)及《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图》(见附件2)知,项目用地总面积2011平方米,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地块位于 (略) 寿宁县 (略) (略) ,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情况的函》及《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图》知,项目用地总面积2011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9.(略)°,N27.(略)°。
受寿宁县鳌阳镇 (略) 居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于2024年8月对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利用历史;
2.地块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现场未发现有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
3.地块历史和现状没有涉及污染物质和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形,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
5.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6.地块周边为一户居民及寿宁县无害固体 (略) 置中心。
7.第一阶段调查过程中采用XRF、PID快筛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进行采样快筛,以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经过快筛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铬、铜、铅、汞、镍、锑、钴、钒和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数据均很小。其中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均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地方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以上项目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项目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寿宁县鳌阳镇 (略) 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40号
联系人:柳洪金 联系电话:(略)
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 (略)
(略) (略) (略) 5号二楼 陈勇 (略)
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位于 (略) 寿宁县 (略) (略) ,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情况的函》(见附件3)及《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图》(见附件2)知,项目用地总面积2011平方米,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08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项目地块位于 (略) 寿宁县 (略) (略) ,根据《寿宁县 (略) 关于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园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情况的函》及《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勘测定界图》知,项目用地总面积2011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E119.(略)°,N27.(略)°。
受寿宁县鳌阳镇 (略) 居民委员会委托,福建 (略) 于2024年8月对寿宁和圣农耕文化建设工程项目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无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利用历史;
2.地块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现场未发现有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
3.地块历史和现状没有涉及污染物质和灌溉,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形,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
5.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6.地块周边为一户居民及寿宁县无害固体 (略) 置中心。
7.第一阶段调查过程中采用XRF、PID快筛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进行采样快筛,以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疑似污染地块的结论。经过快筛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铬、铜、铅、汞、镍、锑、钴、钒和有机物总量快速检测数据均很小。其中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均能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略))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铬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深圳地方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确认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以上项目地块均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项目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寿宁县鳌阳镇 (略) 居民委员会
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40号
联系人:柳洪金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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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福建 (略)
(略) (略) (略) 5号二楼 陈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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